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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秦水务〔2022〕3号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关于丽都花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索引号: 20230618-201051-35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发布时间: 2022-01-06
- 标题: 天秦水务〔2022〕3号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关于丽都花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甘肃远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丽都花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甘远房发[2021]第55号)收悉,经评审专家组技术审查,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丽都花园项目位于天水市秦州区泰山路54号(新华路片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5°43'56.4",北纬34°35'8.34"。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类型为轻度侵蚀,土壤侵蚀模数为1650t/km2·a,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属甘青宁黄土丘陵沟壑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主要由5栋商住楼和1栋9层酒店/公寓,及群楼商业用房组成。总占地面积1.5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居住用地(兼容配套商业设施),均在秦州区管辖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5667 m2,其中城市规划道路77 m2,总建筑面积108887.63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1151.86 m2,地下建筑面积27735.77 m2,基底面积5351m2,绿化面积3941m2,建筑密度34.28%,容积率5.19,绿化率25.25%。
工程土石方:本工程挖方总量为12.49万m3,填方总量为5.84万m3,综合外运6.85万m3(运至天水市藉河生态综合治理二期天水市麦积区峡口水夹沟口—渭河入渭口段三号湿地项目用于回填),外购腐殖土0.20万m3,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回填。
本项目投资总估算为5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48000万元。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水土保持方案为补报方案。项目已于2020年10月份开工建设, 计划2023年9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本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该报告书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的规定,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按照西北黄土高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渣土防护率为94%,林草覆盖率24%。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57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五)同意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53.5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9万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秦州区水务局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提交工程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及总结报告。
(三)严格按照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加强外借及综合利用土方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在未经许可的沟谷、河流、耕地等部位开挖或弃倒土方,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施工人员的管理,对土方等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对施工道路洒水抑尘,严禁施工设备、渣石(土)料等杂物侵占项目区外的其它用地及沟渠,防治水土流失。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在取得批复后,按方案计算结果依法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依法履行水土保持其他有关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要求,本工程在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送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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