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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秦水务〔2021〕392号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关于甘肃天水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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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18-2010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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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发布时间: 2022-03-01
  • 标题: 天秦水务〔2021〕392号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关于甘肃天水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甘肃天水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取水许可申请及《天水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等相关取水许可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区水务局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测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分析论证结论,批准同意你单位的取水许可申请,同意年取水量6.46万立方米。

二、本项目取水口位置在天水市秦州区藉口镇大沟门以西至关子镇朱堡村堡子湾自然村搬迁安置点以东,天定高速以南的川道区域,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5°28′17.81″,北纬34°35′37.80″。取水水源为地下水,井深20m,孔径30cm,单井出水量10m3/h,安装200QJ20-40深井泵1台套,取水用途为生产生活用水。

三、你单位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取水计量设施管理,定期进行检定或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

四、你单位生活退水应按有关部门要求纳管排放。

五、你单位要自觉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要坚决执行审批部门的限采、禁采、停采等各种取水限制措施。

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满自动失效;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你单位须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否则以注销处理;在有效期限内,取水权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动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七、你单位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每年12月份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调度,并依法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八、若本项目的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

此复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