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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秦水务〔2022〕59号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关于天水市秦州区庞家沟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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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18-20102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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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发布时间: 2022-03-17
  • 标题: 天秦水务〔2022〕59号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关于天水市秦州区庞家沟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天水三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天水市秦州区庞家沟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的申请》(天三义路字[2022]02号)收悉,2022年3月3日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技术审查,会后经编制单位修改完善、专家复核,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天水市秦州区庞家沟建筑用砂岩矿项目位于秦州区太京镇一带,行政区划隶属秦州区太京镇管辖。地理位置:东经105°32'34"—105°32'51",北纬34°30'54"—34°30'59",项目区距离太京镇约 5.5km,距离天水市秦州区约22km,连霍高速在项目区北侧通过,矿区有乡村道路通行至连霍高速,交通极为便利。项目区位于黄土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土壤侵蚀强度为中度,原地貌年均侵蚀模数为4000t/(km2·a)。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11hm2,本工程主要由开采区、生产加工区、堆料区、办公生活区、道路区和临时堆土区组成。全部属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荒地及其他草地,属天水市秦州区管辖。

建设规模:本项目属新建建设生产类项目,采矿权面积为13.58万m3,拟设开采标高为1522-1802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40万 m3/a,矿石资源量502.28万m3,可利用资源量401.82万m3,矿山服务年限为10年。

工程土石方:工程建设期间将产生土石方开挖总量约1.315万㎡,土石方填筑总量1.315万㎡,无借方,无弃方,总体土石方平衡。项目生产期共开采矿石400万㎡,其中395万㎡成品出售,5万㎡废石渣进行了综合利用(经二次分选加工成预拌砂浆原材料)。

项目总投资520.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3.2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计划于2022年3月开工,2022年10月完成基建,总工期8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该报告书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的规定,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按照西北黄土高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渣土防护率92%,林草覆盖率23%。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9.11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81.7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09万元;生产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561.3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87.14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临时堆土场、项目区域及沟道截排水等防治区的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

(二)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秦州区水务局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提交工程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及总结报告。

(四)严格按照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加强弃土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在未经许可的沟谷、河流、耕地等部位乱倒土石方,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施工人员的管理,对土方等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对施工道路洒水抑尘,严禁施工设备、渣石(土)料等杂物侵占项目区内外沟道,确保行洪畅通。

(五)严格按方案及后续设计要求,做好临时堆土场、沟道防治区域的挡土墙、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的施工建设。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开采量、弃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在取得批复后,按方案计算结果或生产过程中实际开采量依法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依法履行水土保持其他有关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要求,本工程在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送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