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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
- 索引号: 20230618-202421-84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发布时间: 2020-11-24
- 标题: 秦州区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靠实压紧全区各级河长责任,11月24日,秦州区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区委副书记裴贵军、区政府副区长张维有、河湖长制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区河长办、区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张维有主持。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河湖长制工作制度、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通报了全区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区委副书记裴贵军同志作了讲话,对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河湖治理保护,是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造福于民的具体行动。河湖长制各成员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不断提高对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意义的认识。一要强化日常巡查,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河长要定期对河道岸线、河床进行全面巡查,认真做好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实施水环境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等工作任务,严格管护标准,切实提升全区河湖长制工作水平。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新媒体,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全区上下广泛了解河湖长制,增强河湖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关爱河湖、珍惜河湖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和完善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布和更新河流动态信息、河湖长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三要严格督查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半年检查一次、一年考核评比通报一次的原则,健全河流管理与保护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指标,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进行量化和年度考核奖惩,对考核结果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会议强调,要加大手机APP巡河频次,全面强化河湖管理,各级河湖长要切实担负起河湖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靠前调度、靠前推动,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做到守水有责、守水负责、守水尽责,持续改善河湖面貌;要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回头看,严格对照清理整治标准,对辖区内所有河湖进行“拉网式”细致排查和规范化清理整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要充分发挥“河长+警长”工作机制,解决好河湖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问题,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涉水违法犯罪的发生;要建立河长挂帅、水务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全面落实河道采砂监管责任,将日常执法与重点打击相结合,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建立信息共享,适时开展执法打击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整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与区河长办沟通协调,不断完善资料,及时报送信息,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大对巡河护水员管理和考核力度,对不按要求巡河护水或不履职的,进行撤换,确保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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