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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依据和法律法规
时间: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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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30618-185249-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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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1-23
- 标题: 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依据和法律法规
草原植被恢复费被列入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2.《甘肃省草原条例》;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29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235号);
5.《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1〕884号);
征收情况:2019年全省征收入库草原植被恢复费6608.60万元。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