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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道路运输行业百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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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9-15
  • 标题: 秦州区道路运输行业百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道路运输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运输服务行为,提升运输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文明窗口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统一工作部署,决定自2021年9月3日至12月12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创文明行业 树交通形象”为主题的道路运输行业百日专项整治,为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天水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测评标准为准绳,以道路运输行业创城工作短板弱项为重点,动员全行业力量,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对表,集中加强公益宣传和亮化形象、规范服务行为,采取源头监督和路面执法相结合、集中督导和明查暗访相结合、企业自查和行业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行业各类公益宣传任务要求,从严查处一批典型违法和不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一批常态化的创城工作制度,树立宣传一批行业创城模范典型,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二、工作重点

(一)查缺补漏、整改提升,扎实开展公益宣传和文明服务

一是做好行业规范展示和公益宣传。在出租车和公交车内显著位置张贴行业服务规范,设置驾驶员服务监督卡和服务举报投诉电话;规范统一设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并在客运站、公交站和出租车内、公交车内等显著位置展示,同时张贴禁烟标志;在客运站显著位置张贴播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

二是做好行业窗口文明服务。在客运站和重点公交站设立志愿服务点,明确志愿服务人员和工作要求,为乘客积极提供创城宣传、出行导乘、帮扶救助等服务,主动受理解答有关咨询。加强客运站、公交站候车乘车秩序管理和环境卫生治理,严禁出现乱贴广告、乱扔杂物、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到位、争吵谩骂和使用低俗语言、随地吐痰和公共场合吸烟、损坏公共设施、躺卧公共座椅、违章停车、不文明养宠以及流浪人员滋扰他人现象;客运站和公交站要安排专人负责乘车秩序维护,实现乘客排队候车或依次上下车。运输企业要安排公交、出租驾驶员做好乘车秩序监督引导,有效杜绝出现乘车拥挤、争抢座位、车外抛物等不文明现象,引导公交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和怀抱婴儿乘客主动让座。

三是健全完善服务设施设备。汽车客运站要按要求完善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配备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并确保以上设施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

(二)严格查处、全面规范,整治运营服务突出问题

一是严格查处运营违规行为。联合天水市交通综合执法、公安交警重点查处出租车运营不打表、漫天要价、随意拼客、无故拒载、故意绕行、途中甩客等违规行为,查处公交车辆不按线路、站点、车次和时间运营等违规行为。

二是严肃整治不文明服务行为。严肃治理出租、公交等客运驾驶员运营中抽烟、接打手机、口出脏话、服务态度生硬粗暴,运行车辆争道抢行、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不安全行为。

三是集中规范行业服务形象。重点查处和治理驾驶员不按规定着装,车辆座套不及时换洗,车内外乱贴乱挂,损坏运营监控设备等行为;督促全面更换出租车残缺不清的门徽标识,更换出租车破旧座套,清理车内杂物、异味和环境卫生;清除公交车内乱涂乱画;更换残缺、破损、失效以及标识不清的出租车顶灯和公交车站牌线路标识等。

(三)整章建制、评先选优,推动创城工作常态化开展

一是健全完善常态化创城机制。以创城工作为平台,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督引导和企业主体落实责任,将创城指标体系各项内容,全部列入行业监管、协会自律、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服务的规定要求,纳入行业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项目,协会自律和企业管理的制度项目以及从业人员具体的服务标准规范,按照常态化开展要求,建立完善相应制度措施。

二是积极树立创城模范典型。积极挖掘行业创城工作模范典型事迹,广泛开展最美驾驶员、文明公交线路等评比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大力开展优秀人物事迹宣传,强化行业正面引导,展示窗口文明服务形象。

三、工作措施

计划按照全面自查整改、行业集中治理和成效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自查整改阶段(9月3日至9月12日)

在本阶段,各部门、企业要层层组织开展创城指标体系和行业创城工作要求的再学习、再掌握,对创城工作再动员、再安排,并对照本次专项整治要求,建立任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推进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形成具体工作方案。

针对公益宣传和文明服务情况以及车体门徽、公交站牌、车内座套、驾驶员工装等行业服务形象问题,各运输企业及协会要对客运站、公交站、公交车、出租车完成一次逐站、逐点、逐车、逐人的排查,全面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完善,建立排查整改台账;进一步落实驾驶员服务行为的企业管理制度,自查整改驾驶员违规和不规范运营行为,做好相关的处理记录。在专项整治期间,各运输企业要将创城工作在驾驶员教育学习例会中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并做好会议记录。

各运输企业要于9月13日前全面完成公益宣传、文明服务以及服务形象自查整改,对逾期完不成整改的,由区交通运输局抄送市运管局派工作组进驻企业,实地限时督促整改,并予以行业通报。

(二)行业集中治理阶段(9月13日至11月30日)

在本阶段,集中行业管理和执法力量,协调配合、分工负责,监督公益宣传、文明服务和服务形象治理工作落实,严肃整治服务违规和不规范服务行为,组织开展行业典型评选宣传工作。

秦州区交通运输局以企业源头监督治理工作为主,按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监督指导企业及协会落实各项创城任务,确保公益宣传、文明服务和服务形象治理达标,检查企业及协会服务管理制度和创城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监督企业对驾驶员违规和不规范服务行为的处理,严格企业创城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对发现的违反行业规定行为,抄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依法查处。

(三)成效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12日)

在本阶段,我局将成立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组,对创城工作任务落实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各部门、企业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做法,评估和完善常态化行业创城工作机制,出台实用、管用制度措施,确保在后续的行业管理和经营服务中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干劲不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组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立足“三新一高”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学党史,办实事的具体措施。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专项整治,将整治工作摆上各层级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动员,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建立推行责任、任务、问题、整改清单化工作机制,切实为专项整治提供机制保障。

(二)紧盯短板弱项,强化工作措施。通过自查整改、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当前行业创城工作的不足和差距,紧盯突出问题,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全程工作计划,持续强化工作措施的落实。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通报、排名、处罚、考核、评比、约谈等方式,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以及期间的服务违规、投诉举报情况记录在案,在市场规模调控、行业评先选优等方面予以体现。

(三)严肃工作督查,保障整治效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检查各单位整治工作方案、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不定时抽查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和企业整改效果,随机组织对整治工作现场进行暗访督查,督促工作落实。对因组织不力、工作懈怠,严重影响行业创城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