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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2021年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工作方案
- 索引号: 20230407-23323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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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7-14
- 标题: 秦州区2021年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大力推进自然村 (组)通硬化路建设,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切做好我区2021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区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为民实事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农 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较大人口规模且常住人口较多的 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交通通达深度,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 农村现代化当好先行。
二、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完成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硬化路任务基础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2020年计划实施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100公里,打造美丽村组示范路1条、生态旅游示范路1条、平安村组示范路1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解决自然村组的群众便捷出行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出行满意度。
三、资金安排
省级发挥奖补资金的撬动作用,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按照“多建多补、少建少补"的原则,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每公里按2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通过整合使用扶贫资金、区级自筹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2月底前)。结合区级自身发展和资金筹措能力,研究确定上报2021年自然村(组)建设计划,由市级交通运输局审核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厅审定后下达年度建设任务,建立项目明细。同时,压茬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3月至12月)。切实履行主体责 任,加强组织领导,要紧盯年度建设任务和示范创建项目,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在2021年3月底开工一批,4月底累计开工达80%,在5月初全部开工建设,确保12月底前高质量完成任务,狠抓质量管控,确保项日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在98%以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监督检杳,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底前)。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邀请自然资源、公安、发改、财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及相关镇人民政府、群众代表进行联合验收。示范创建项目完成后,由区交通运输局申请初验,市交通运输局评估验收后,上报省厅进行公示。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相关镇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运局,具体负责自然村组道路建设专项行动有关事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对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二) 多方筹措资金。在省级奖补政策的基础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地方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产业发展扶持等资金, 保障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和示范创建项目建设。
(三) 规范建设方式。执行《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严格落实“七公开"制度。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原则上以区交通运输局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设 计均应由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设计阶段应充分征求当地 群众意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质量管理要接受群众监督,有条 件的建设单位也可釆取第三方监理监督和质量检测机构抽检。自 然村(组)通硬化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扩建,可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坚决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地" 三条红线。
(四) 健全长效机制。自然村(组)硬化路建成后,统一移 交村委会管养,由村级路长履行管养责任,组织村民自建、自管、自养。同时将自然村(组)硬化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治共享范畴,将爱路护路养路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营造全民养护的良好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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