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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区域内农村客运班线恢复运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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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11-17
  • 标题: 秦州区区域内农村客运班线恢复运营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出行需求。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道路运输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的通知》(天交防控办发〔2021〕26号)和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天水市秦州区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天秦疫防办发〔202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有序推进农村客运班线运营,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坚持分区分级、精准管控,聚焦“有序恢复道路客运、服务人民群众出行”的工作目标, 分类施策,精准推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运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为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营造畅通、有序、安全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恢复运营情况

秦州区共有农村客运班线车辆219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先期恢复运营农村客运班线77条126辆车,分别由天水秦达客货运输服务有限公司(47条线路79辆车)和天水鸿吉祥客货运输有限公司(30条线路47辆车)负责经营。11月19日起恢复运营。

三、恢复运营准备

(一)严格人员上岗审查。各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站负责全面排摸驾驶员、站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健康状况,掌握从业人员体温、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14天内出行轨迹以及居住地是否为非封控、管控小区情况,建立驾驶员健康管理档案,并及时上报区交通运输局审查备案,切实做好从业人员返岗准备。

(二)严格车辆状况检查。各道路客运企业要提前对恢复运营的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发车前要严格车辆例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要对车辆视频监控平台和车载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五版)和辖区疫情防控要求,对汽车客运站、运输车辆等场所、工具、设施设备开展全面消杀。客运站在乘客进站、购票、乘车等区域设置1米线,进一步细化场站设施、车辆设备消毒、通风等具体防控措施,完善站务人员、驾乘人员体温测量、口罩和防护手套佩戴等防护措施。

(四)严格岗前防疫培训。区卫健部门要指导各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对参与恢复运营的驾驶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防控措施和操作流程专项培训。

(五)加大防疫物资保障。各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自行购买恢复营运所需的口罩、一次性防疫手套、酒精(75%)、消毒液、手持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疫情防控物资未配备到位的,客运企业及车辆不得运营。

四、运营期间疫情防控

(一)发车前准备。各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负责做好驾驶员、乘务员的健康码、出行码、核酸检测报告查验、体温检测和个人信息登记,体温正常,健康码和出行码为绿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佩戴口罩和手套方可上岗,如有发热(体温超过 37.3摄氏度)、咳嗽等症状,不得上岗并妥善处置。

(二)乘客上车管理。实行实名制乘车制度,乘客乘车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上车前需配合司乘人员进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体温正常,健康码、出行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方可上车,每车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50%,乘客人数达到限额时停止上客。建议采用微信、支付宝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乘车。

(三)乘车过程要求。所有乘客要服从司乘人员的管理,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随地吐痰、随意走动、乱扔垃圾等可能导致病毒传播的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乘客一律禁止乘车,并按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四)乘车途中管理。1.乘客必须隔位乘坐。2.为保持空气流通,车辆在行驶中要关闭暖风和空调系统,打开车窗保持通风,不得封闭运行。3.客车的后两排座位空出,作为隔离区备用。4.严禁站外揽客、拉客。5.车辆内视频监控要全程开启,不得随意删减。

(五)到达终点管理。要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五版)要求,全面做好消毒工作,确保做到一趟一清扫、一消毒,实现闭环管理。

五、突发情况处置

(一)运营过程中发现乘客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立即就近停车,通知卫健部门进行处置。

(二)对不佩戴口罩、不配合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和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乘客,拒绝其进站、乘车,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夯实岗位职责。各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从线路站点运输组织、运输车辆运营服务、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细化明确疫情防控措施、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和防疫物资储备使用等,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区交通运输局审核备案。同时,加强与公安、交通、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研究解决运营中发现的问题和突发状况;协调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对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加大对运营车辆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落实责任不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微信、设立海报等方式等宣传乘车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要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及时发布运营线路和车辆恢复情况,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