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

时间:2020-12-24 点击: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620-175703-112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2020-12-24
  • 标题: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1号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12月1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吴仪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