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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响应省级三级应急响应公告(第20号)
时间:20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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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2-22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响应省级三级应急响应公告(第20号)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省级应急响应级别及防控措施的指导意见》和《秦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秦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步响应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按照甘肃省疫情防控分区分级要求,我区属低风险区,在实施“外防输入”策略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是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二要全面复工复产;三要取消不合理限制,对外来人员按要求登记和检测,掌握信息,加强管理,属于高风险地区的外来人员,继续落实14天的居家隔离措施。具体要求,我们将按市上的指导意见随后下发。
天水市秦州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代)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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