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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412-114906-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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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3-01
- 标题: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减办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减灾委员会,国家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面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抗御能力。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气候事件及其引发的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重发的形势依然严峻。切实减轻灾害风险,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安全,是共享全面小康硕果、守护美好家园的重要基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解读,教育和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机制,以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企业、施工工地、大型综合体等为重点,开展各类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风险识别和预警响应等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主动避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要依托科技场馆、灾害遗址公园、城市森林公园、应急培训演练和教育实践基地、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场所、公众游乐体验设施等,建设一批防灾减灾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广播电视、科普场馆等各类平台,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开发推送防灾减灾科普教材、读物、动漫、游戏、影视剧、短视频等公众教育系列产品。要持续深入推进防灾减灾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通过展览、演讲、知识竞赛、模拟体验、发放科普读物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新闻媒体要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地区、各部门防灾减灾工作成效进行集中报道,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向机关干部和所在社区的居民普及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
三、推进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消除风险,守护美好家园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组织专业队伍,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工地、旅游景区、机场码头、火车站、地铁、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泵站闸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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