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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重要通知
- 索引号: 20230618-20461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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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5-20
- 标题: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重要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1〕1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8日
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发展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在线下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推进“一窗通办”和集成服务的基础上,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协同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
(二)政策强度与落实力度相结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在出台一揽子针对性创新性突破性惠企政策、扩充涉企“政策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精准推送、事项在线办理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不来即享”。
(三)便民与惠企相结合,服务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在做好面向群众普惠性公共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树立“政府创造财富、企业创造价值”理念,将优化服务向优势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机制,真正做到“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四)提高效率与强化能力相结合,提升行政效能。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基层承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尽快补齐“放管服”效能短板。
(五)一体推进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凝聚改革合力。在不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体系、推动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联动协作基础上,进一步打通信息“堵点”、填补服务“空白点”,强化部门政策指导、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责任,靠实市(州)县(市、区)政府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要素保障的属地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协同、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良好格局。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数字政府建设,补短板、疏堵点。
1.加强政府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增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立项、预算、管理协同能力。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升级改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持续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12月底前围绕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普遍、适用的智能化服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2.推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管理。6月底前,以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以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和市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为重点,以清单化方式再明确一批省级单位数据共享责任,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加大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力度。9月底前,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按要求共享数据资源,进一步满足数据使用需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3.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聚焦公安、民政、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9月底前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60种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4.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深度融合,实现信息自动分析、数据混合识别、系统无缝对接。6月底前,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建立平台服务清单,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9月底前,制定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办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功能,推动省市平台之间、市州平台之间实现评标专家、信息系统等资源跨区域共享、全流程在线交易。12月底前,健全完善各类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现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二)聚焦项目落地,优服务、保要素。
5.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式”服务。3月底前,市(州)、县(市、区)在本级政务大厅设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中心或代办窗口,对各级招商部门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班,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6.在国家级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开发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开展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节能评价区域评估。9月底前,推行区域内投资项目免费提供评估评审结果,企业不再单独编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审批。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文物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事项开展区域评估;鼓励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参照执行,加速项目落地、降低企业成本。(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地震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7.加强基层环评审批承接能力。3月底前对市县环境部门承接的审批事权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针对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对承接能力不足的市县或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现场帮扶;对市县确实无法承接的行业类别,改由省级审批,待市县具备承接能力时再行下放。鼓励引导信用好、技术强、有实力的评审机构加强对基层审批项目的技术支持力度。对市级及委托县区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评估,构建市级为主、县级配合的审批模式,为项目落地提供属地就近服务。(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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