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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促消费公平—省市场监管系统“3·15”宣传活动纪实(一)
- 索引号: 20230618-20473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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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3-11
- 标题: 共促消费公平—省市场监管系统“3·15”宣传活动纪实(一)
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
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升级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
在临夏州广河县怒撒超市总服务台,消费者马先生对工作人员说,“馒头买多了,我想退一些,可以吗?”,客服人员检查购物小票和对退货原因登记后,即刻退还了8元购物款,消费者满意的离开了超市。事后超市负责人说:“现做的馒头不在退货的承诺范围内,因为我们是‘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承诺’单位,所以对所有消费者的诉求都尽量给予解决。”
在临夏市百盛超市天元店,王经理介绍说,“刚开始参加‘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我们有许多后顾之忧,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运营,投诉顾客少了,回头顾客多了。效益的提升,激励我们更加严把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提升售后服务,及时兑现承诺,做到消费纠纷不出超市”。近2年来,该超市累计退货达9500多次,退货金额达18.2万元。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鼓励经营者通过尊重并维护消费者权益来获得自身更大的市场利益,积极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赋予消费者“后悔权”,给予消费者一定的“冷静期”,为经营者赢得了生存空间和消费者的信任,更好地保障了商品或服务质量,提高了经营者的市场竞争力。经营者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做到“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安全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也减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让消费变得轻松、安全、快乐,提升了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止目前,建成“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09家,为消费者退货 2.68万次,退货金额达7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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