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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致全区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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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412-225958-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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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10-27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致全区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告知书

全区各市场经营主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新冠病毒传播,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结合秦州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向全区市场经营主体告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市场主体责任。广大市场经营主体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遵守、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

二、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各市场经营主体要利用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疫情防范知识,广泛引导顾客和员工科学防控,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和管控工作。

三、严格加大经营场所人员管控。各市场经营主体不但要做好员工的防控措施,还要认真落实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佩戴口罩、设置“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引导顾客不聚集、不逗留,限制瞬时客流量,做好客流、人流疏导;倡导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配送等模式,提倡顾客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同时,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测,保持经营场所通风良好、卫生清洁,及时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

四、强化诚信经营,依法保障民生。各市场经营主体要做到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坚决打击假借疫情防控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货居奇、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查处,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