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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警示函
- 索引号: 20230412-2300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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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0-31
- 标题: 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警示函
全市各电梯使用及维保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电梯间是疫情传播的高危区。为坚决阻断各类聚集性疫情扩散,防范乘用电梯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向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发出如下警示: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特殊重要性,自觉扛起疫情防控责任,时刻绷紧电梯安全使用和严防疫情传播的责任链条,在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前提下,坚决靠实电梯维护保养、日常巡查、通风消毒、应急值守等管理制度,不折不扣落实疫情期间特殊要求和各项措施。
二、严格实施电梯消杀。
要依据电梯使用情况,合理从紧确定消杀频次。对医院、超市等场所在用电梯,要结合人流密集程度,科学确定消杀间隔时段,并重点对选层按钮、呼叫按钮、通风口等关键部位进行仔细消杀。消杀电梯按钮切忌直接喷洒酒精或消毒液,以防造成电路短路故障。对喷雾消杀的电梯轿厢,完成消杀后要及时通风换气。
三、严格做好乘用管护。
要加强电梯安全使用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具备条件的要提供一次性按键防护用品(免洗手消毒液、纸巾等),做好电梯环境清洁,保持轿厢风机开启,督促乘梯人员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电梯使用的日常巡查,完善消杀、交接班和抽查检查制度,确保救援电话畅通、警铃使用正常。
四、严格维保救援处置。
各电梯维保单位要强化电梯安全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处置电梯使用突发情况,开展应急救援。维保作业人员要严格规范要求和防疫防护,如因特殊原因救援人员不能到达现场,维保人员要通过电话、视频等线上方式,指导使用单位做好应急处置,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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