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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 索引号: qzfbgs/2024-00462
- 主题分类: 扶贫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06-14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天水市秦州区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予以公示公告。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9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10号)精神,省上下达我区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54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4261万元。按照衔接资金支持方向,结合年度考核任务,我区计划实施以下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
共计安排资金2815.19万元,计划实施以下项目:
1.秦州区果园改造提升奖补项目1800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724.17万元,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3.玉泉镇花舞南山乡村旅游产业路硬化项目20万元,玉泉镇李官湾村胡家堡乡村旅游产业路硬化项目70万元,由玉泉镇负责实施。
4.华岐镇刘杜村粮油基地产业路硬化项目45.6万元,由华岐镇负责实施。
5.玉泉镇烟铺村大樱桃基地产业路硬化项目155.42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二、就业帮扶项目
共计安排资金1270.38万元,计划实施以下项目:
1.脱贫劳动力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647.28万元、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60万元、2024年脱贫劳动力培训项目65万元,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2.雨露计划“两后生”教育补助项目500.1万元,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三、乡村建设项目
共计安排资金154.28万元,计划实施以下项目:
1.华岐镇刘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84.4万元、玉泉镇李官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万元、太京镇李家台子村排洪沟及涵洞清淤整治项目9.8万元,分别由华岐镇、玉泉镇、太京镇负责实施。
2.村镇基础环卫设施建设项目40.08万元,由区环卫中心负责实施。
四、其他项目
共计安排资金73.15万元,计划实施以下项目:
1.项目管理费。计划安排资金43.15万元,由衔接资金使用的相关部门和相关镇负责实施。
2.村庄规划编制项目30万元,由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负责实施。
监督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8212393
天水市秦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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