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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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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1-16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94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好对于你在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无主犬流浪犬规范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就我局职责范围,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区内宠物犬数量急剧增加,大量流浪狗随地便溺、乱咬伤人、乱叫扰民、上路扰车,严重影响了公共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依据管理职责,近年来,我局组织人员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一是坚持舆论先行,广泛宣传《天水市犬只豢养管理办法》《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讲解违规养犬的危害、狂犬病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知识等,教育、引导市民充分认识犬患和狂犬病蔓延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市民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强化措施,严管宠物随地便溺治理。以查证豢养手续为切入点,通过检查出现在主街区主干道的宠物犬的豢养手续,积极宣传管理法规,要求豢养户对宠物便溺物及时处理,以免形成卫生污染,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宠物随地便溺行为及时责令豢养户进行清理,并实施查处,形成了强大的治理威摄。集中整治与日日常管理相结合,抓捕流浪犬只。今年以来组织专项抓捕2次各市容管理中队日常捕捉,共抓捕流浪犬只135只城区流浪狗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加强源头管理,建设流浪犬只收容场所。2016年我局积极向市、区两级政府及市三城联创办争取项目资金,经过多次实地现场选址,最后在玉泉镇周家山村建设了600余平米的流浪犬只收容管理场所对捕捉的流浪犬只进行绝育由于受经费限制及场地限制大量收容管理流浪狗暂时无法大规模开展

通过开展集中治理和建立收容留检场所,我区的宠物随地便溺行为、犬只随意进出公共场所的行为明显减少,街区流浪犬只增多的问题也得到了有效控制。

一是对犬只检免疫无法实施有效监管。犬只检免疫的主管部门是畜牧兽医部门,按照管理职责,我局只能对犬只随意便溺、犬只进出公共场所进行管理和处罚,对犬只是否检免疫因不具备管理主体资格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

二是犬只类型鉴别困难,管辖移交机制未形成。根据《天水市犬只豢养管理办法 》《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安部门负责烈性犬、大型犬豢养的登记备案、日常管理和对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行为的处理;动物防疫监督部门负责犬类免疫的管理和疫病的防治工作;宠物犬和烈性犬(包括大型犬)的登记管理分别由综合执法和公安部门负责。烈性犬(包括大型犬)的具体品种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随着《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为全市养犬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推动文明养犬迈向正规化、法制化轨道。

四是流浪犬只收容绝育经费缺口大。建议将流浪犬只收容绝育经费纳入市区财政年度预算,专项资金保障以开展大规模的收容绝育,力促流浪犬只治理尽快见效。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非常支持,也将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议。针对存在的管理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犬只管理,常态化治理犬只豢养违规行为,并积极向市、区政府建议建加大犬只收入管理经费投入,尽快制定出台专业管理办法,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履行好犬只管理职责,确保城区犬只管理工作到位。

以上答复,您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在回执中反馈我们。

 

                                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