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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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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20-21334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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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7-11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李建军代表:

您好!对于您在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就我局职责范围,答复如下:   

一、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智慧城市建设方面。近年来,我局积极借鉴兰州等周边城市管理先进经验,积极向市、区政府建议利用物联网等科技数段建立“智慧城管”平台,目前正在筹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的综合管理效率,推进城市治理水平好人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立体停车场(库)建设方面。一是对城区乱停乱放、停车难问题开展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台账,完成并上报关于解决停车难、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报告。二是依法加大对人行道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的贴单处罚力度,机动车辆违停贴单18000辆/次,查处违规停放非机动车行为50起。三是规范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城区内标划设置人行道临时停车点55处,967个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放点105处。四是招商引资企业开工建设立体停车库1处,协调、鼓励企业单位自建立体停库2处,正在协调办理相关手续的立体停车库3处。

(三)是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治理方面。

一是完成并上报城区32处需要建设便民市场的建议报告,以此解决摊点占道问题。二是开展城区市场秩序占道经营整治,清理取缔流动摊点4135余处,查处占道经营行为2336余家,清理乱堆乱放1230起,立案查处乱设摊点38起、店外经营9起、占道作业10起,规范管理各类马路市场20余处。三是积极推动便民市场建设,已在双桥、玉泉观、东方红村、莲亭村、西十里、山水新城北等地设立便民9处市场,集中安置各类摊点800余家。

(四)狗患治理方面。近年来,我局组织人员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一是坚持舆论先行,广泛宣传《天水市犬只豢养管理办法》,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讲解违规养犬的危害、狂犬病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知识等,教育、引导市民充分认识犬患和狂犬病蔓延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市民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二是强化措施,严管宠物随地便溺治理。以查证豢养手续为切入点,通过检查出现在主街区主干道的宠物犬的豢养手续,积极宣传管理法规,要求豢养户对宠物便溺物及时处理,以免形成卫生污染,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宠物随地便溺行为及时责令豢养户进行清理,并实施查处,形成了强大的治理威摄。三是集中整治与日日常管理相结合,抓捕流浪犬只。今年以来组织专项集中整治12次,各市容管理中队日常捕捉,共抓捕流浪犬只629只,城区流浪狗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四是加强源头管理,建设流浪犬只收容场所。2016年我局积极向市、区两级政府及市三城联创办争取项目资金,经过多次实地现场选址,最后在玉泉镇周家山村建设了600余平米的流浪犬只收容管理场所。目前项目建设已经完成,正式投入运行,对捕捉的流浪犬只进行绝育,累计收入绝育流浪犬只1800余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智慧城市建设方面。

1.财政压力大。智慧城市建设投入较大,主要依靠财政支出,财政资金压力大。

2.数据应用缺少平台。目前各部门自开发的系统众多,系统间缺乏共同的标准规范,横向整合共享难以深入进行,政务信息的跨部门共享协作仍然存在困难,大数据对于科学决策的辅助支持不够。

3.产业拉动效应弱。现在智慧城市项目绝大部分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在吸引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方面一直没有合适的模式,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度较低,产业拉动效应弱。

(二)立体停车场(库)建设方面。一是规划建设滞后。二是地下停车场点挪用占用较多,利用效率不高。

(三)是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治理方面。

虽然通过我局的努力,与多方沟通协调,在城区建设了一批便民市场,但占路为市的情况依然大量存在。

1.秦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行政管理执法部门,没有市场建设规划的职权,但对市场外乱设摊点行为、占道经营行为有行政处罚权。马路市场治理上只堵不疏,难以村根本上解决问题。

2.便民市场建设用地、资金没有专门的规划保障,我局协调所建设市场全部为租用、借用土地,引进第三方企业投资建设,工作开展难度大、均为临时性市场。

3.大中型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均没有设置小区便民市场,随着城市人口的急剧上升,摊点无处安置,随意占道摆放,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四)狗患治理方面

一是对犬只检免疫无法实施有效监管。二是犬只类型鉴别困难,管辖移交机制未形成。三是流浪犬收容绝育保障资金有限,没有纳入市、区财政预算,流浪犬只治理资金缺口较大。四是犬只豢养管理立法滞后。

三、下一步打算

(一)背街小巷治理方面。一是部门联动,持续整治。继续加强部门联动配合监管巡查,形成治理合力,持续集中整治,巩固治理成效。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小巷道修整工程推进步伐,完善小巷道基础设施建设。

(二)占道经营治理方面。一是完善市场配建。建设五金建材、修洗车辆等专业市场,疏堵结合,统筹推进占道经营治理。二是部门联动源头管控。由相关主管部门,对场所面积不具备经营餐饮业、汽车维修业、洗车业条件的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源头治理占道经营。三是加大整治力度,严管重罚,坚决杜绝占道经营。

(三)乱停乱放、停车难现象治理方面。一是加快对挪用的停车场的清理力度,保障现有停车场的有效使用。对已建成的停车场由建设部门和交警部门组织清理清查,加强监督管理,不得违规改变用途。对改变规划用途,挪为仓储、商业等其它用途的,要求产权单位恢复停车场使用功能;二是加快停车场所建设。由规划、建设部门将城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纳入城区规划建设总体规划当中,严格按照供需要求合理建设公共停车场,确保城市建设中的停车位与机动车保有量之比趋于合理化、正常化;三是政府部门出台鼓励公共停车场、便民市场建设的政策,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各方资金渠道,多形式地参与停车场(库)的建设,扶持停车场建设走产业化的道路,实施“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政府对经营者实施监督和调控。四是加大人行道违章停车的严管重罚力度。由交警、城管部门联合实施,持续加大对人行道、小巷道违章停车的贴单处罚力度。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非常支持,也将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议。针对存在的管理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管理,并积极向市、区政府建议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市场、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配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治理水平。

以上答复,您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馈我们。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