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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20230620-21334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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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7-11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徐飞、李玉生代表:
你们在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号建议《关于加强对泰山路综合整治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泰山路位于天水市北大门,天巉高速公路出入口,为切实展现天水市北大门干净整洁的良好形象,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我中队在去年对泰山路综合整治的基础上,今年加大了对泰山路的管理力度:
一是严管重罚,做到坐商归店。
针对泰山路两侧商铺存在店外经营的现象,我局深入商铺,耐心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引导其规范经营,对屡教屡犯的5户商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移入店内规范经营,整治效果明显。对严重违章、不配合执法工作的花圈商铺在下发了3次《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基础上,依法对其实施强制处手段,按一般行政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形成管理震慑,确保整治不反弹。
二是依法取缔,确保行商归市。
经过辖区中队的多次集中整治,泰山路道路西侧(绿色市场东门)马路上的占道摊点已全部取缔,但绿色市场口仍有12家摊点长期摆放于此。经了解,这些摊主大都是些经济困难群众,经营的摊点是他们维系生存生活的唯一经济来源,加之绿色市场内管理混乱,地方狭小,无法容纳如此多的摊点,造成了市场外溢。对此,辖区中队多次对这些摊主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告知取缔事宜,要求其搬离,恢复道路原貌,还路于民。但由于摊主情绪激动易怒,以“要吃饭、要生存、要生活”为由,极不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强制取缔还存在一定的困难,我局现正在多方联系,交流协商,为他们找寻合适的摆放位置,妥善安置这些摊点,达到既能保障摊主正常生活,又能还路于民。
三是疏堵结合,整治乱停乱放。
针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辖区中队在日常工作中加大了对此处乱停乱放的处罚力度,采取了日常巡查、定岗定责等措施,安排执法人员每天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张贴机动车违停提示单,并汇总至交警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督促车主规范停车。对此处乱停放的无牌照机动车辆,我们联系交警部门,查询车主信息,对其进行处罚。下一步,我局将此处人行道上安装挡马,有效遏制机动车乱停放,确保行人安全通行。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泰山路的整治和巡查力度,安排专人在此进行值守,并及时对店外经营行为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对流动摊点进行疏导、清理,对违停车辆及时劝离、加大处罚,达到泰山路长效化管理,展现天水市北大门的良好新形象。
以上答复,你们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馈我们。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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