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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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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20-21334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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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7-11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廷祥、韩毅、任保平等代表:

你们好,在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3月份,为大力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我局对已审批使用的藉河北路水晶悦城、天湖名府、正大、景园等4处人行道临时机动车停放点119个停车泊位进行了关闭取缔,用于城市绿化。对城区道路及人行道多次实地勘察,对有停车需求且有施划条件的人行道上合理规划增设了停车场。在解放路世纪金花前、昊泰大厦农行前、青年南路步行街阳光饭店前、双桥大桥南北口桥下、藉河北路市公安局前、血站前、藉河南路时代丽都前、岷山路市委党校东侧干训大厦前等人行道上增设了15处停车场,共计428个泊位。截止6月20日,我区人行道停车点承包手续办理完结的有46处,906个泊位。正在办理的有羲皇大道供销大厦前、正大世纪华都前、海天家园前、幸福明珠前、畅和新城前及上亿广场等6处人行道停车场。同时,加大违停车辆贴单处罚力度,对25400起乱停乱放行为实施了处罚。联合多部门开展非机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17场次,处罚50起,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

下一步,在对停车场的管理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坚持每日“边走边查”,“边查边整改落实”的模式,及时掌握新动向新问题,不断细化明确停车场、管理员及其它软件资料的管理标准。一是进一步完善停车点承包管理协议。在对停车点的审批、停车标志、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问题作了明确要求的同时,将我们在日常管理中遇到的停车点私自举办商业宣传活动等普遍存在的问题写入协议,以督促停车点承包人能够严格按照协议规定使用停车场,禁止将停车场挪作他用或增加其他的设施。二是全力规范停车场秩序。我局将人行道停车点停放秩序及管理员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尤其对管理人员的着装、佩戴工作证、按标准收费、车辆停放秩序等内容加大监管力度,现场纠正,及时整改。三是大力整治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我们采取了日常巡查、定岗定责等措施,安排执法人员每天对辖区范围内在停车场内乱停乱放的车辆张贴机动车违停提示单,并汇总至交警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督促车主规范停车。

以上答复,你们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馈我们。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