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 答 复

时间:2019-08-01 点击: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620-213350-345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2019-08-01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 答 复

王宏斌、李万荣、郭红英、张帆、马骊、刘永军、王月明、杨红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秦州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61号提案《关于师院路交通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就我局职能范围内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城市规划等因素制约,师院路乱设摊点屡见不鲜,乱搭乱建屡禁不止,污水直排日益严重,市容环境“脏、乱、差、臭”问题愈演愈烈,市民信访投诉次数不断上升。针对此问题,从2017年5月起,我局对师院路实施了综合治理,高起点谋划、高效率推进示范街打造工作,聚焦难点,集中攻坚,拆除违法建设2551.17平方米、违章门头广告352平方米,取缔乱设摊点1300余家次,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为了巩固师院路治理成效,市容环境治理迈向常态化,2018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大师院路的管理力度,全力提升路段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大力整治流动摊点,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从早上7点派专人蹲守巡逻至晚11点,将师院路及其周边的摊点全部规范至莲园路市场,对不配合管理的摊点依法进行取缔,清理流动摊点30余人次/日。二是规范管理车辆停放。针对人行道乱停放的问题,我局积极协调,加装人行道隔离护栏,在杜绝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问题的同时,也确保了学生出行的安全。同时,加大违停车辆贴单处罚力度,对25400起乱停乱放行为实施了处罚。三是按照“三个一”标准,在人行道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2个,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对非机动车停放点进行管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120辆次/日。下一步,我局将落实专项督查制度,每天不定时巡查该路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防止流动摊点回潮反弹,确保工作步入长态化,为周围群众和广大师生创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市容环境。

对以上答复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在《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中反馈我们。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