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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 答 复
- 索引号: 20230620-21335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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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8-01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 答 复
宋江明、邢炯、张克家、马胜利、刘俊林、米庚亮、马克明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5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大解决秦州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3月份,为大力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我局对已审批使用的藉河北路水晶悦城、天湖名府、正大、景园等4处人行道临时机动车停放点119个停车泊位进行了关闭取缔,用于城市绿化。对城区道路及人行道多次实地勘察,对有停车需求且有施划条件的人行道上合理规划增设了停车场。在解放路世纪金花前、昊泰大厦农行前、青年南路步行街阳光饭店前、双桥大桥南北口桥下、藉河北路市公安局前、血站前、藉河南路时代丽都前、岷山路市委党校东侧干训大厦前等人行道上增设了15处停车场,共计428个泊位。截止6月20日,我区人行道停车点承包手续办理完结的有46处,906个泊位。正在办理的有羲皇大道供销大厦前、正大世纪华都前、海天家园前、幸福明珠前、畅和新城前及上亿广场等6处人行道停车场。同时,加大违停车辆贴单处罚力度,对25400起乱停乱放行为实施了处罚。联合多部门开展非机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17场次,处罚50起,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
在对停车场的管理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坚持每日“边走边查”,“边查边整改落实”的模式,及时掌握新动向新问题,不断细化明确停车场、管理员及其它软件资料的管理标准。一是进一步完善停车点承包管理协议。在对停车点的审批、停车标志、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问题作了明确要求的同时,将我们在日常管理中遇到的停车点私自举办商业宣传活动等普遍存在的问题写入协议,以督促停车点承包人能够严格按照协议规定使用停车场,禁止将停车场挪作他用或增加其他的设施。二是全力规范停车场秩序。我局将人行道停车点停放秩序及管理员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尤其对管理人员的着装、佩戴工作证、按标准收费、车辆停放秩序等内容加大监管力度,现场纠正,及时整改。三是大力整治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我们采取了日常巡查、定岗定责等措施,安排执法人员每天对辖区范围内在停车场内乱停乱放的车辆张贴机动车违停提示单,并汇总至交警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督促车主规范停车。
下一步,为缓解全区交通压力大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解决“停车难”需继续增设公共停车位
虽然城市到处车满为患,但空闲地方和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的地方还是有的,建议政府在全区繁华路段实地进行考察、论证,摸排可利用的停车资源、现有停车场利用率,开发所有可利用的停车资源,制订出行之有效的方案,实现停车资源共享。
2.对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进行严格审查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建筑物停车泊位的规划管理,出台《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对城市的住宅、办公楼、商业场所、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物的停车泊位配置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严格按照配建标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把关。使新选址项目符合相关规定,不产生新的停车隐患。
3.发展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尽管我市当前公交车的发展还是比较迅速,但还有些街道、小区不能方便乘坐公交车。所以,建议政府在我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大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立便捷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对城市公交车数量、公交线网密度、公交站场用地以及在线路的制定上,路程设计的合理性上,首末班车的时间等等方面做合理的统筹安排,多从方便市民们出行的角度考虑,让人们不再感觉到出行难,喜欢乘公交车出行,并逐步引导有车族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停车难的问题也将进一步得到缓解。
对以上答复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在《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中反馈我们。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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