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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2020年深化 “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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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411-21011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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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11-23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2020年深化 “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0年我区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利企便民等要求,按照“立足实际、解决问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总体思路,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以加快审批、联通数据、完善监管、优化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力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下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

一、主要任务

(一)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1.持续做好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精神及法律法规修订变化等情况,积极落实取消、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取消调整的许可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解决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不同步”、“不协调”的问题;要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对接”制度,切实提高承接的“协同性”、“联动性”。(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2.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秦州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摸清行政许可事项底数,同时要做好纵向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衔接沟通,横向与其他兄弟县区的比对,明确目前在办且法律依据充分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相关部门汇总形成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法律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条件、法定及承诺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办理地址、中介服务、办理程序等要素。(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3.推进依申请类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依申请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调整,通过秦州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向社会公开展示。(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4.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等事项。在市级层面公布的行政备案事项的基础上,年底前将区级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规范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5.加强行政审批制度理论政策研究。在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方面进行探索研究,组织专人撰写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论研究文章,将理论研究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有机结合,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市场监管局)

6.推行投资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6月底前,制定出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灾害风险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文物影响评价等事项的标准化操作规范,明确区域评估专业技术标准、适用条件、评估报告时效期、评估报告审批评审流程。结合实际,建立区域评估清单、明确实施范围、评估事项、评估范围,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进实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地震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运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7.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年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年底前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据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红头文件”, 修订形成全口径、有分类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并联审批,大力推进“承诺+监管”模式的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通过健全完善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工作机制,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开展投资“堵点”疏解治理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8.大幅压减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按照国家部署,年底前力争将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认定事项压减三分之一以上。深化资质审批方式改革,推广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持续推进企业资质办理“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9.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系统应用。积极推进“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全部审批事项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做到全流程全覆盖。实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6月底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年底前,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施工图网上审查,实现多图联审全程数字化;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程电子化,做到网上受理、网上开标、远程评标和智能化监管。(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10.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节办理时限。在政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全面引入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办水、办电、办气等业务,供水新增、扩容改装的报装时间分别压缩至20个和15个工作日以内,燃气报装时间压缩至16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11.进一步压减环评审批事项。按照国家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执行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正面清单。(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12.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全覆盖清单管理,着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放宽市场准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13.最大程度为企业开办提供便利。在企业开办已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应用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电子印章应用,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在政务大厅开设企业“一窗办”专区,实现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窗领取材料,做到“一步到位、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14.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及时发现并破除市场准入中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等。(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15.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以文化、医疗、教育等领域为重点,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比、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深入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不合理限制,实现按市场化配置资源原则自负盈亏经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竞争优势

16.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培训工作,8月底前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清理。(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