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秦州区环保局预算公开
- 索引号: 20230703-162428-137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7-05-26
- 标题: 2017年秦州区环保局预算公开
2017年秦州区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51号)和《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天秦区委发【2010】26号)精神,设立天水市秦州区环境保护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的执行。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解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警、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跨区域和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环境投诉及提案、议案,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3)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限期治理、“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申报登记等制度的监督管理和实施,指导全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4)负责落实全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贯彻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检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参与重大经济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经济政策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审批和办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以及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参与各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审批,向区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的审查、审批建议。
   (7)承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农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和报批农村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指导全区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和报批全区有机食品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与辐射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的实施,参与核与辐射应急事故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电磁辐射、放射性与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9)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化学品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按照废物名录及污染防治标准、规范,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危废、危化污染防治工作。
   (10)负责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环境保护治理污染技术的引进和推广,组织开展适用环保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及环保产业发展。
   (11)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本辖区内环境污染的取样、监测工作,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预测,负责建立和管理辖区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信息网络,管理全区环境统计和信息工作,统一发布辖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绿色单位系列创建活动,指导和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配合教育部门抓好学校的环境保护专业教育和基础知识教育。
   (1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与区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审核、报批争取国家和省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承办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办公室、综合股、环境管理股、自然生态保护股(加挂农村环境保护股牌子)和秦州区环境监察大队、秦州区环境监测站、秦州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秦州区辐射监督站四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组成。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994.49万元,比上年增加94.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原因:2017年人员工资普遍增加,其他污染减排防治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592.4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 59 %,较上年增加87.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67.0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1.7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3.67 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普遍增加。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67万元,其中:办公费16.91万元、印刷费2.71万元、差旅费4.2万元、培训费3.15万元、水电费1.75万元、网络租赁费用1.8万元、取暖费3.68万元、会议费0.4万元、维修费0.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8.3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 40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41%,较上年增加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增加原因: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目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7年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采购资金60.7万元,其中通用类设备采购32.7万元、专用货物类28万元(用于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及各种药剂的购置)。
(四)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本单位进行了部门绩效评价,严格按照预算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其中:
1、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3、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4、会议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安排会议费0.4万元,用于支付参加省级部门的业务会议所产生的费用
5、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安排培训费3.15万元,用于参加国家、省级环境监察、监测,环境信息统计的各种培训班所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区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区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附件:    
/Files/BMJS/环保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Files/BMJS/环保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Files/BMJS/环保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Files/BMJS/环保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