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秦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193719-32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7-05-26
- 标题: 2017年秦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公开说明
2017年秦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卫生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计生、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与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完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2、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区卫生计生发展总体规划和长远目标,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计生规划、农村卫生计生发展规划、社区卫生计生、妇幼卫生计生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全区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加大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善区级财政配套资金的落实。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区作,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依法报送法定传染疫情信息,组织对各类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的检测和综合防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负责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的审批、许可、校验工作。
    4、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依法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5、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施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新区建设,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促进中西医结合和中医药现代化。
    6、依据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指导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卫生计生行政复议。
    7、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全行业管理与监督实施。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许可、校验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则和服务规范,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评介和监督管理体系。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8、负责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完善生育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优生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0、拟订全区卫生计生科技、教育和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卫生计生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普及应用;指导并组织实施医学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和协调卫生计生学术团体和协会的工作;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定全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组织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工作。
    11、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对采购双方执行集中采购和配送情况进行综合管理和评价;提出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12、负责卫生计生财务、会计、基建、装备、国有资产、计划生育事业费、避孕节育与技术服务经费管理;协调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13、制定全区卫生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14、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各级政府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制度;对医疗机构进行定点资格审定,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乡镇经办机构对制度的执行情况。
    15、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负责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红十字会、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17、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协调促进全区健康服务行业发展;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8、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1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秦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系统预算单位有:天水市秦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天水市秦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水市秦州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水市秦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社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天水市秦州区红十字会、天水市秦州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天水市秦州区人民医院、天水市秦州区眼科医院、天水市秦州区口腔医院、天水市秦州区妇幼保健所、天水市秦州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天水市秦州区玉泉镇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中梁中心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藉口中心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藉口镇铁炉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关子中心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秦岭乡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牡丹中心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杨家寺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皂郊中心卫生院、天水市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店镇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中心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镇中心卫生院李子分院、天水市秦州区平南镇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齐寿乡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天水中心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汪川中心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汪川镇苏城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大门乡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华岐乡卫生院,天水市秦州区计划生育协会服务所、天水市秦州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天水市秦州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天水市秦州区大城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天水市秦州区中城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天水市秦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天水市秦州区西关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郡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共计42个单位。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0236.98 万元,比上年减少1104.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7 %。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9311.0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90.95%,较上年减少1063.4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2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49.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44.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6.72万元。减少原因:系统各单位减少和压缩不必要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基本支出预算375.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93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925.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9.05%,较上年减少40.7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22%。减少原因:部分项目已经实施完毕。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4611.53万元,其中:货物类3072.62、工程类1172.3万元、服务类服务类。
(四)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单位对2017年支出预算10236.9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311.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25.94万元,尚未开展绩效评价。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
1、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3、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因此未安排预算费用。
4、会议费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没有大型会议,因此未安排预算费用。
5、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培训费,因此未安排预算费用。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FS:PAGE]  
/Files/BMJS/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Files/BMJS/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Files/BMJS/卫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控制表.xls
/Files/BMJS/区卫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