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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秦州区司法局预算公开
- 索引号: 20230703-193743-98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7-05-27
- 标题: 2017年秦州区司法局预算公开
2017年秦州区司法局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秦政办〔2010〕108号“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七)负责全区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九)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1个行政单位、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及重要资产情况如下表:
1.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
单位性质:行政
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付
编制数:64   实有在职人数:60  退休人数:8办公用房面积358.07平方米
实有车辆数18辆 17辆执法执勤用车(16乡镇司法所用、1辆待报废),2辆公务用车  车牌:甘E3023警   甘E3029警
2. 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公证处
单位性质:行政
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付
编制数3   实有在职人数:5 退休人数:4
3.单位名称:天水天靖律师事务所
单位性质:事业
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付
编制数:7  实有在职人数:5  退休人数:3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617.15万元,比上年增加8.1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33%。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602.1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97%,较上年增加8.1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3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67  万元。增减变化原因:全区工资标准调整,预算数增加。
2、机关运行经费19.67万元:其中办公费6.02万、印刷费2.29万、手续费0.04万、水费0.76万、电费1.4万、邮电费3.9万、差旅费1.55万、维修维护费0.5万、会议费1.68万、培训费0.7万、公务接待费0.08万、公车运行维护费0.75万。
3、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 2.43 %,较上年没有变化。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采购预算共127.4万元,其中通用类82.4万:货物类(基层司法基础办公设备)为61.85万,服务类(司法警车保险)为5.25万,印刷14万;专用类(基层司法业务办公用房维修)35万、图书档案设备10万。
(四)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暂未开展对项目绩效评价.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变化。其中:
1、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9.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变化。
3、因公出国(境)无;
4、会议费安排情况说明;
1、2017列支会议费用于:
(1)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部署会;
(2)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3)全区依法治区普法工作会;
(4)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会议
(5)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
每次参会人数为80人,会议用品(笔、文件袋、资料)12.5元/人、参会人员(乡镇)交通开支40元/人。四次会议共计需预算会议经费1.68万元。
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列支培训费用于我局人员参加:
(1)甘肃省司法厅举办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室骨干培训 4人参加;
(2)甘肃省司法厅举办的全省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培训 4人参加;
(3)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培训会;4人参加;
(4)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16乡镇、7街道约70人参训;
(5)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县区司法局长学习培训会(省委党校)。1人参训。
以上培训工作人均培训费85元/人,需预算培训费0.7万元。
三、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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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s/BMJS/司法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Files/BMJS/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Files/BMJS/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Files/BMJS/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