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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本级)
- 索引号: 20230703-202036-117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3-01-30
- 标题: 秦州区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本级)
秦州区人社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 |
表 名 | 备 注 |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财务预算口径 |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功能分类全口径 |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5)财政拨款支出表 | 财政拨款按单位 |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功能分类 |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支出经济分类 |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 机关运行经费、经济分类 |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 |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 |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秦州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事业规划、政策;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加强全区劳务输转、劳务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拟订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
4.负责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实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区导,保持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的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和人员、工资的统计与综合分析;负责编制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的在职培训、管理与考核。
6.贯彻落实国家工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定级、调整、确定和审核机制;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就业与未就业人员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监督检查。
10.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13.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家和省、市、区及各部门机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提请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局机关
2、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区社会保险资金中心
4、区劳务办
5、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6、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中心
7、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
8、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16165.05万元,比上年4438.98万元增加11726.0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64.16%。原因: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
(二)全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1839.0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1.38%,较上年1301.27万元增加537.7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1.3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31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人员工资晋升,人员调动,离退休费纳入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增减情况:14326万元,较上年增加11188.29万元,与上年3137.7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356.58%。增减变化原因: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6.56万元,比上年4167.21万元,增加11849.35万元,增长了284.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
卫生健康支出:53.87万元,与上年47.43万元相比增加了6.44万元,增长了13.58%。
住房保障支出:94.62万元,比上年87.56万元相比增加了7.06万元,增长了8.06%。。
(四)非税收入安排情况:
非税收入安排情况:本单位无非税收入和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51万元,比2022年0.51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1.04万元减少1.04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培训费11.83万元。
(三)会议费
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计划和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
本单位机关运行费176.31万元。办公费32.85万元,印刷费15.5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1.9万元,电费4.3万元,邮电费4.05万元,取暖费14.84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11.83万元,劳务费0.55万元,工会经费9.46万元,福利费19.81万元,其他交通费52.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总金额98.32万元,与上年107.22万元,同期相比减少8.3%,其中货物38.3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60.02万元,增减变动原因:节约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办公用房3785平方米。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按本单位2023年预算人员类项目经费1662.74万元;公用项目经费176.31万元;项目支出:14326万元。
1、人员类项目经费1662.74万元。按照“三保”政策,保证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职工人数121人,保证发放准确到位。
2、公用项目经费176.31万元。按照“三保”政策,保证机关运行维护,确保单位办公、取暖、培训、工会正常运行。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配套资金:预算金额1900万元。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助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区级补贴、城乡居民困难群体代缴区级补贴、城乡居民区级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高龄补贴、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金额891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区级财政补贴部分。
5、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人员补助资金:预算金额270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资补贴。
6、公益性岗位补贴:预算金额17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贴。
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金额110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缺口。
8、退管人员工资、社保:预算金额9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管理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秦州区人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x
【6】秦州区人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
【7】秦州区人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x
【8】秦州区人社局2023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xlsx
【9】秦州区人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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