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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秦州区司法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本级)
- 索引号: 20230703-202650-69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3-01-30
- 标题: 2023年秦州区司法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二、培训费情况说明
三、会议费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秦州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2.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6.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7.负责全区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8.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9.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秦州区司法局由机关本级和1个行政单位、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
单位性质:行政
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付
2. 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公证处
单位性质:公益事业二类
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付60%,自筹40%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1297.59万元,比上年931.90 万元增加365.6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9.24%。原因:法律公共服务中心增加14人,预算增加。
二、全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1297.5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00%,较上年931.90万元增加365.6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9.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57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法律公共服务中心增加14人,预算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0%,相比上年42.87 万元,减少42.8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0%。原因:今年无项目支出。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公共安全支出:1043.48万元,比上年695.15 万元,增加348.33万元,增长了50.10%,主要原因是:法律公共服务中心增加14人,预算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84万元,比上年132.50 万元,增加16.34万元,增长了12.33%,主要原因是:法律公共服务中心增加14人,预算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38.22万元,比上年32.58万元,增加5.64万元,增长了17.31%。主要原因是:法律公共服务中心增加14人,预算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67.05万元,比上年60.15万元,增加6.9万元,增长了11.47%。主要原因是:法律公共服务中心增加14人,预算增加。
四、非税收入安排情况
本年度无非税收入安排。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比2022年0.6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
2. 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2022年0.6万元无增减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3年培训费预算安排支出8.38万元, 用于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三、会议费情况说明
2023年会议费预算安排支出1.5万元,用于拟定召开司法行政会议,0.5万元/次。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安排机关运行费128.57万元,其中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8.38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经费6.7万元,福利费13.97万元,其他交通费54.42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总金额147.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9.59 %,其中货物73.7万元,工程 0万元,服务73.8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价值349.43万元,累计折旧210.94万元,资产净值138.49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对2023年部门预算人员类项目、运转类公用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预算人员类项目经费1169.02万元,运转
类公用项目经费128.57万元,用以保证单位正常运转。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x
2、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x
3、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x
4、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x
6、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
7、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x
8、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xlsx
9、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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