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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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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703-2103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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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2-08-22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秦政办〔2010〕108号“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七)负责全区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九)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1个行政单位:天水市秦州区公证处、1个公益事业二类单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246.03万元,支出总计1244.78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20.15万元、减少8.8%,支出减少52.59万元、减少4.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4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6.0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4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67万元,占79.9%;项目支出250.11万元,占20.1%。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1.25万元,较上年减少67.56万元,加大支出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4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收入减少120.15万元、减少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37万元,增长22.20%。主要原因转移支付支出。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4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9万元、减少4.1%。主要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本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1024.75万元,占82.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5万元,主要原因转移支付的支出;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7.48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26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5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调剂;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63.3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9.40万元,较上年减少52.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5.27万元,较上年减少16.6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节约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万元,较上年减少16.6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节约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基层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更新、法治宣传资料印刷。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4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府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政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1.保障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公务接待的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2.保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及相关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专项业务补助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专项业务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1.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2.指导、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XLS

安置帮教补助经费.xls

法律顾问经费.xls

行政复议经费.xls

普法宣传经费.xls

人民调解补助经费.xls

社区矫正专项补助经费.xls

法律考试及法律援助补助经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