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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城区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10439-86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2-08-22
- 标题: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城区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职责是:主要负责在道路上执行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治安秩序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为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共有11个:其中:一、二、三、四、五、女子中队,综合勤务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管所、违法处理中队、安全宣传中队、指挥中心,其中一、二、三、综合勤务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管所属于副科级建制,四、五、女子中队、违法处理中队、安全宣传中队、指挥中心属于股级。大队共有在职民警37人,职工7人,事业干部协警36人,文职141人,临勤人员5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985.16万元,支出总计2076.3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6.02万元、增长1.85%,支出增加209.09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年吕二北路、南明路道路监控安装费,市交警支队城市优化项目费及人员工资正常增资及2021年过渡性奖励金发放等。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98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5.1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7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55万元,占52.91%;项目支出977.8万元,占47.09%。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4万元,较上年减少91.1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项目建设完成,支付项目经费,致使2021年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8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2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年吕二北路、南明路道路监控安装费,市交警支队城市优化项目费及人员工资正常增资及2021年过渡性奖励金发放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8.46万元,增长114.22%。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算只是基本支出部分,不包括项目支出经费,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977.8万元及发放2021年过渡期奖励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7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09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年吕二北路、南明路道路监控安装费,市交警支队城市优化项目费及人员工资正常增资及2021年过渡性奖励金发放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8.65万元,增长100.0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是人员和公用经费,没有项目建设费用预算。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1864.57万元,占8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8.9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是人员和公用经费,没有项目建设费用预算;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5.78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7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61.43万元,占2.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7.54万元,较上年增加18.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金发放、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11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维护维修费、差旅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委托业务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53.14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1.53万元、邮电费3.85万元、差旅费4.15万元、维修维护费13.88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执勤执法车辆燃油费及、保险费23.33万元、被装购置费8.48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40.56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本年将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列入基本支出表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0辆(12辆执勤执法警用汽车、88辆执勤执法用两轮警用摩托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1辆清障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预算项目,所以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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