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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10510-13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2-08-22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天秦区委办字[2019]50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定,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并会同有关组织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政策措施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三线调迁、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推动创意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工业集聚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组织实施‘工业强区’和‘一区多园’工程,负责拟定区域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和集群化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协调省、市主管部门引导区域企业培育培养优秀企业家,并落实有关鼓励政策”。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决算包括:秦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决算、秦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秦州区工业节能监察大队、秦州区信息产业发展中心、天水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决算。
我单位是正科级单位 ,行政编制14人、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7名。目前我单位在职人员45名,离休人员1名(2021年10月去世),财供社退5人,遗属2名,乡企专干22人。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行业发展股、经济运行股、信息化推进股、项目技术股、循环经济发展股和工业规划发展股七个职能股室。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229.95万元,支出总计5293.88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73.18万元、增长20.04%,支出减少172.51万元、降低了3.16%,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天水绿谷生态照明孵化基地购买征地占补平衡指标221.63万元、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数据信息发展专项690万元等。支出降低的原因是2019年12月底下达的项目指标,当年未来得及拨付企业,于2020年1月拨付,所以2021年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22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8.6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1.35万元,占0.03%。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29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99万元,占13.28%;项目支出4590.89万元,占86.72%;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57万元,较上年减少63.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底下达的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当年未拨付企业,于2020年1月拨付,2021年度的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在当年拨付企业。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22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3.18万元,增长20.04%。主要原因是增加天水绿谷生态照明孵化基地购买征地占补平衡指标221.63万元、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数据信息发展专项690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9.25万元,增长了816.41%。主要原因是企业政策性省级、市级补贴未列入年初预算。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93.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51万元,降低3.16%。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底下达的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当年未拨付企业,于2020年1月拨付,2021年度的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在当年拨付企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23.18万元,增长827.61%。主要原因是企业政策性省级、市级补贴未列入预算。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励未列入年初预算;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占9.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华天电子科技创新资金500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0.08万元,占2.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缴纳了以前年度部分职工因遗留问题的欠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4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购置防疫物资;节能环保支出156.58万元,占2.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58万元,主要原因是煤炭补贴146.79万元,甘肃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煤炭配送体系建设奖补资金9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城乡社区支出222.98万元,占4.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98万元,主要原因是天水绿谷生态照明孵化基地购买征地占补平衡指标221.6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天水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1.35万元,合计222.98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93.95万元,占79.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8.23万元,主要原因是天水绿谷生态照明孵化基地购买征地占补平衡指标、煤炭补贴、省、市级企业政策性补贴未列入年初预算;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40.05万元,占0.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公积金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4.53万元,较上年增加46.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58.46万元,较上年增加6.05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6.05万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务员交通补贴在其他交通费用中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耗材。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5.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4.7%。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困难职工食品价格补贴(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帮扶金)、天水市锅厂等6户协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预留费用资金缺口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困难职工食品价格补贴(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帮扶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9.41分(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7.65万元,完成预算的88.2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根据《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州区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帮扶暂行办法的通知》(秦政发[2008]2号)第四章,成立秦州区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帮扶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中小企业发展局(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企业困难职工的救助帮扶日常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区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帮扶信息平台,指导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救助帮扶组织网络,协调、管理全区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各项工作。困难职工救助加快了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建立和完善全区企业困难职工社会救助帮扶体系,遵循“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协调发展为出发点,以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帮扶制度为重点,完善救助帮扶政策,整合救助帮扶资源,达到社会救助帮扶全方位、长效性的目的。
二是帮扶困难职工135人,发放食品价格补贴优惠券17.65万元。
天水市锅厂等6户协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预留费用资金缺口项目自评得分为99.14分(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万元,执行数为38.04万元,完成预算的82.7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照全市企业改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市委办发[2006]35号)和关于秦城区深化企业改革工作安排意见(试行)的通知(天秦区委发[2002]7号)文件精神,对职工进行了安置。由于6户企业协保职工预留的社保保险费是按当年全省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测算的,而缴费基数平均每年以11%的速度递增,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远大于当年预留费用,从2015年开始,产生了资金缺口。根据《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天水市锅厂等6户协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预留费用资金缺口的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秦政纪[2017]4号)文件精神,由区工信局负责,对职工养老保险预留费用资金缺口进行测算,区人社局进行审核拨付。从2017年起,将天水市锅厂等6户协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预留费用资金缺口列入预算,由区财政局按照每年实际发生的养老保险资金缺口,逐年予以拨付。如果该缺口不能及时到位,将直接影响到这些关停企业人员的社保费用按时缴纳和到齡退休的问题。对保障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为协管企业47名职工按时缴纳了社保费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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