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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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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703-21204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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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2-08-22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系统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对下级社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职能。根据县域发展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要求,指导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整合系统内部力量,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全区(系统)商品流通、资本经营和项目建设。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参与农民培训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规范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参与构建区域性物流平台,为农产品进市、工业品下乡提供便利渠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及扶持开发工作。发展社有企业、增强本级社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功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秦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合作指导股、综合业务股、财务审计股

1.综合办公室的职责是:

协助联社党组织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和普法宣传,努力推动宣传、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联社机关及直属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党务公开,抓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工青妇工作。协助联社领导抓好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来文来电的收发传递及各类行文、信息的编发报送,会务安排、机关安全卫生、档案管理及社务公开等工作。

2.合作指导股的职责是:

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健康发展;制定本系统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定区供销社及合作经济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参与农民培训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3.综合业务股的职责是:

负责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和农资市场的管理工作,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及救灾物资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参与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工作;负责指导提出全系统业务经营规划,对下级社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4.财务审计股的职责是:

负责做好相关财务、会计、审计、税务、信贷等法规的宣传和制度的贯彻落实;监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全系统财务、统计、审计工作并编制各类会计、统计信息资料;负责联社机关经费收支、预(决)算编制及具体财务核算和管理。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81.33万元,支出总计194.8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6.17万元、减少12.6%,支出减少7.2万元、减少3.5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没有项目和奖励金的收入,没有项目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33万元,占100%;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万元,占100%;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全部支出,上年结转和结余13.5万元是未支出的人员经费,在本年度已全部支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7万元,减少12.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没有项目和奖励金的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3万元,增长14.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增加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6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万元,减少3.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门没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3万元,增长14.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增加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6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2万元,占1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和职业年金增加幅度较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8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医疗保险增加;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8万;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9.2万元,占7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4.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万元,主要原因是配套住房公积金人员较少9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该段内容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如果某一项支出为零的,就用零表示,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2万元,较上年增加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09万,津贴补贴31.3万,绩效工资3.7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34.5万员,住房公积金3.9万,及其他社保7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万。公用经费22.6万元,较上年减少1.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节俭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2万,水电费0.27万员和邮电费0.77万元、差旅0.33万,取暖费3.1万,物业费1.9万,维护费2万,培训费0.07万,工会经费0.59万,福利费1.7万,其他交通费用7.1万。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本单位无公务出国出境;本单位因公车改革,没有公务车购置和公务车维护费;本单位也杜绝了一切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本单位无公务出国出境;本单位因公车改革,没有公务车购置和公务车维护费;本单位也杜绝了一切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没有相关事务需要出国出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与2016年底进行了公车改革,改革后单位没有公车编制,所以不存在购置公车事宜。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没有公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和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和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杜绝一切公务接待工作。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和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电话及网络费以及创城业务费等,主要包括办公费4.2万,水电费0.27万员和邮电费0.77万元、差旅0.33万,取暖费3.1万,物业费1.9万,维护费2万,培训费0.07万,工会经费0.59万,福利费1.7万,其他交通费用7.1万。

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1.84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大减少了印刷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施:台式电脑、打印机、桌椅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本年政府采购金额和上年政府采购金额基本相当。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预算项目,所以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秦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