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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12048-025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2-08-22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制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建设资金(基金)的管理和外资项目的引进开发;监管全区林业资产。组织开展全区城乡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苗圃、乡(镇)林业站、森林旅游、花卉业、经济林果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长防林”工程、市郊南北两山绿化工程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验收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制定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审批全国有林场抚育、改造等作业设计;指导全区林地、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指导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及湿地保护。指导全区林业科技、职工教育、宣传和林果业系统各类学会、协会的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林政管理、林政管理、林政稽查工作。抓好全区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秦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局由局机关、 秦州区林草项目服务中兴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1个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构成。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空表必须公开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8760.61万元,支出总计11738.22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508.61万元、减少42.63%,支出减少1607.47万元、减少12.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项目投资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760.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1.02万元,占91.56%;其他收入739.59万元,占8.44%。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73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4.43万元,占36.16%;项目支出7493.8万元,占63.84%;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4.75万元,较上年减少3005.5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02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62.14万元,减少45.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项目投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5.14万元,增长37.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基建投资及中央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73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7.47万元,减少12.04%。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02.34万元,增长100.0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17.62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2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项目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4.6万元,占5.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52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52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节能环保支出932.08万元,占8.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2.08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增加;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农林水支出8851.8万元,占81.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6.7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278.34万元,占2.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增加。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9.94万元,较上年减少1168.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24.49万元,较上年增加69.9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8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42.7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森林防火项目专用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3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森林防火项目专用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73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森林防火项目专用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42.73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69.92万元,增长27.4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工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7.07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731.8万元,增长了147.4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90.77万元、占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比上年增长2921.03万元,增长了198.74%。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245.85万元,减少了1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万元,比上年减少43.38万元,减少了62.26%。主要用于采购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农林水产品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88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8.41%。共组织对生态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红旗山,玉泉观,机场南路土地补偿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0.73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古树名木保护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全区近300株需要保护的古树名木进行相关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100.00分,属于"优秀"。
红旗山,玉泉观景区,机场南路土地补偿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73万元,执行数为128.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对机场南路506.7亩耕地的土地补偿,按照每亩250公斤粮食,每公斤预计2.5元的市场价折算,完成红旗山428.76亩土地的补偿。每亩按照250公斤粮食,每公斤预计2.5元的市场价折算,完成玉泉观景区1124.15亩土地补偿,按照每亩250公斤粮食,每公斤预计市场价2.5元折算。红旗山,玉泉观景区,机场南路土地补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100.00分,属于"优秀"。
三北防护林工程五期区级配套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 造林6000亩,其中:生态林4400亩,经济林1600亩。三北防护林工程五期区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100.00分,属于"优秀"。
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区级配套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 完成2019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造林建设规模1040亩。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区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100.00分,属于"优秀"。
生态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49万元,执行数为15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 对秦州区村镇绿化工程支出,310国道公路绿化工程苗木款及人工费支出,李官湾,孙家坪,王家磨等生态园区建设工程苗木款及人工费支出,对秦州区豹子沟牡丹园园区的面积扩建,并在扩建面积和原园区内进行牡丹苗的增量种植和补植补栽,美丽乡村工程苗木及人工支出。生态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99.9分,属于"优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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