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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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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703-21210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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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2-08-22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利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定全区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区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及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镇、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

(四)负责全区实施全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河道整治,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护。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地实施。

(六)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和跨乡镇、跨流域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

(七)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制定全区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八)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九)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区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十)组织实施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区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

(十一)负责全区山洪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镇村山洪灾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全区水利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担全区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实施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镇、街道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四)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淤地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是秦州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设区水土保持站、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区水政监察大队、区水利水保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区河湖事务服务中心、区水旱灾害预防站、区农村水质监测中心等8个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97人,其中领导班子3人,非班子成员科级干部10人。公务员10人,事业人员166人,参公人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109人(副高级职称18名、中级职称的54名、初级职称37名),事业管理10人,工勤技能人员47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5689.05万元,支出总计15689.0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231.23万元、增长-37.04%,支出增加-9231.23万元、增长-37.0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人员退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56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57.1万元,占89.6%;其他收入1411.57万元,占10.4%。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68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9.63万元,占15.23%;项目支出13299.42万元,占84.77%。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4031.3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56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65.57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2020年全面完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94.73万元,增长32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170.9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划拨单位支付。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68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9.86万元,增长-24.89%。主要原因是农村饮水工程建设2020年全面完工,资金支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15.11万元,增长39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170.91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2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资金需求;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2.54万元,占3.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1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2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划拨单位支付;农林水支出14967.01万元,占9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91.2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170.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32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6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增加;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9.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0.35万元,较上年增加-469.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与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49.28万元,较上年增加12.49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相关费用划拨区机关事务局。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12.49万元,增长9.1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召开了十六乡镇水管员公开培训会议,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取暖费与差旅费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保险。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0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7%。共组织对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人员工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秦州区202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秦州区河道整治、秦州区南沟河店镇段堤防治理工程等5个下属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2.54万元。

1.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人员工资(自评表后附件)

2. 农田水利建设(自评表后附件)

3. 南沟河店镇段堤防(自评表后附件)

4.202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自评表后附件)

5.河道整治工程(自评表后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xls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自评报告.doc

秦州区河道整治自评报告.doc

秦州区南沟河店镇段堤防治理工程自评报告.doc

秦州区202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自评报告.doc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人员工资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