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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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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703-212116-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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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2-08-22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安全保卫及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秦州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应急数据管理工作。

(三)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抗旱防汛指挥部、城市防汛办公室等职责。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指导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水旱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

(四)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协调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专家组管理工作。

(五)火灾防治管理股。承担区消防委员会、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职责。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火灾预防、扑救工作,负责火灾事故查处。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区政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办理。

(七)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依法承担工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承担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八)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区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销号工作。承担重大政策和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建议意见。参与重要会议材料和文件的起草工作。

(九)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统计上报、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拔和紧急配送,承担全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十)法规教育股。组织起草有关应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准入的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活动。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理论武装、意识形态、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息发布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政治部。协助局党组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851.82万元,支出总计3513.4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301.59万元、增长83.96%,支出增加1051.81万元、增长58.43%,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消防大队和天水郡消防站重建项目。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85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1.8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51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1.24万元,项目支出:1352.2万元,占100%;本部门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消防大队和天水郡消防站重建项目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总计:661.62万元,较上年减少249.77 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拨付较晚,12月31日未拨付出去。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5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1.59万元,增长83.96%。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消防大队和天水郡消防站重建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1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2.43万元,增长95.08%。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消防大队和天水郡消防站重建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6.19万元,增长277.41%。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消防大队和天水郡消防站重建项目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39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9.2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卫生健康支出23.28万元,占3.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2.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42.75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2.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81.01万元,占447.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5.3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消防大队和天水郡消防站重建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6.08万元,较上年增加674.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7.18万元、津贴补贴:11.65万元、奖金:0.45万元、绩效工资:8.1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6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7万元、住房公积金:42.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28万元、退休费:1.2万元、生活补助:765.41万元、救济费:556.16万元、奖励金:34.09万元;公用经费275.15万元,较上年增加80.81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2.02万元、印刷费:40.38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1.68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2.97万元、取暖费:8.78万元、差旅费:1.69万元、维修(护)费:25.28万元、租赁费:0.12万元、劳务费:10.34万元、委托业务费:24.27万元、工会经费:3.05万元、福利费:3.43万元、其他交通费:31.78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87.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6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0.9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未产生该项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产生该项目费用。

公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产生该项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产生该项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未产生该项目费用。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团组,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车保有量为0;国内公务接待0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次;出(境)外公务接待0次,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车均购置费0元,车均维护费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2.02万元、印刷费:40.38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1.68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2.97万元、取暖费:8.78万元、差旅费:1.69万元、维修(护)费:25.28万元、租赁费:0.12万元、劳务费:10.34万元、委托业务费:24.27万元、工会经费:3.05万元、福利费:3.43万元、其他交通费:31.78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87.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6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0.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12.43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一辆叉车,一辆皮卡用于应急救援用车。专用车辆1辆。用于消防大队应急救援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采购办公用品、印刷费、办公设备,今年给消防大队购置一辆应急指挥专用车辆(应急管理局管理,消防大队使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5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3.5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43%。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0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并组织对天水市秦州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及应急专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天水市秦州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及应急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优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治理工作。

秦州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及应急专项绩效自评综述: 为了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8号令)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好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秦州区应急管理局.xls

天水市秦州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及应急专项项目绩效评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