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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水市秦州区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12219-77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2-08-22
- 标题: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水市秦州区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共青团秦州区委是秦州区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行使团省委和市委、区委赋予的领导全省共青团工作、领导区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区青少年的宣传文化、思想理论教育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优秀青年。
3.负责全区未成年人保护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组织团员青年在全区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7.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8.负责指导各级团组织办好团属企事业,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全区“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共青团天水市秦州区委单位构成包括: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水市秦州区委员会;2、中国少年先锋队天水市秦州区委员会。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83.77万元,支出总计83.7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8.25万元、下降8.97%,支出减少7.93万元、下降8.65%,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调出变动和厉行节约使得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较上年下降。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7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3万元,占78.70%;项目支出17.84万元,占21.30%。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2.06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分配收入、规划支出,做到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5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减少1名科级干部,人员经费减少,在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上厉行节约,避免浪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9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以前一年度基数为准,2021年度正常增资、申请预算外活动经费等原因造成实际收入大于预算收入。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3万元,下降8.6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减少1名科级干部,人员经费减少,在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上厉行节约,避免浪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9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以前一年度基数为准,2021年度正常增资、申请预算外活动经费等原因造成实际发生经费大于预算经费。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3万元,占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厉行节约导致办公经费减少;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6万元,占9.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职业年金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万元,占2.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医疗、生育保险由单位自行统筹单独列支;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万元,占4.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21年调出科级干部1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03万元,较上年减少5.1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21年调出科级干部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43万元、津贴补贴1.89万元、奖金1.68万元、绩效工资12.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7万元、住房公积金4.08万元、奖励金6.08万元。公用经费7.90万元,较上年减少15.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并反映,本年度将两项支出分别反映,造成基本支出总额较上年度变化幅度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69万元、印刷费0.51万元、水费0.05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取暖费0.12万元、差旅费0.05万元、维修(护)费0.80万元、会议费0.41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劳务费0.20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福利费0.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69万元、印刷费0.51万元、水费0.05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取暖费0.12万元、差旅费0.05万元、维修(护)费0.80万元、会议费0.41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劳务费0.20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福利费0.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15.72万元,下降66.55%,主要原因一是在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上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二是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仅反映基本支出部分,上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并反映,造成机关运行经费和本年度相比,变化幅度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单位内部复印纸、墨粉等日常办公用品、印刷团建标准化手册、文件资料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8.6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1.33%。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经费和中长期青年发展专项经费共计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1、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项目自评得分为93.63分,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3.91万元,完成预算的78.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用法;二是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工作,为广大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各项活动的覆盖面还不够;二是部分学校群团组织的协助率不是很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各乡镇(村)青少年之中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团委和各街道(社区)团组织、各城乡学校团组织的沟通,切实提高各群团组织的协助率。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为我委延续性项目,立项依据主要有甘团办发〔2008〕18号、天秦预青办发〔2014〕23号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关爱、救助和帮扶工作,决定成立预放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天秦区委发〔2019〕18号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等文件内容;主要用途是项目经费用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本项目预算指标为5万元,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实际拨付我委项目资金5万元,资金拨付率100%;本项目实际已使用资金3.91万元,支出进度为78.2%,主要为预青宣传单印制,预青活动开展,部分年末产生支出于次年核报。
2、中长期青年发展专项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长期青年发展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27分,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09万元,完成预算的81.8%。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从青年思想道德、青年教育、青年健康、青年婚恋、青年就业创业、青年文化、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青年社会保障10个大方面出发,涵盖青年发展的方方面面,目标是提高全区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青年受教育权利,提升青年就业率,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等。
中长期青年发展专项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为我委2021年新增项目,立项依据主要有《甘肃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甘发〔2019〕3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应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天水市贯彻〈甘肃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9〕15号)文件要求,市、县区政府应加大对规划实施经费的保障;《秦州区贯彻〈甘肃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天秦区委发〔2019〕18号)文件要求,区政府应加大对规划实施经费的保障;甘肃省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确认兰州市七里河区等地作为首批《甘肃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试点(市、区)》的通知,首批试点地区青年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以“有规划(方案)、有机制、有政策、有项目、有保障、有落实”为基本内容,实施服务青年发展项目,并争取必要的经费和阵地保障;本项目预算指标为5万元,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实际拨付我委项目资金5万元,资金拨付率100%;本项目实际已使用资金4.09万元,支出进度为81.8%,主要围绕青年思想道德、青年教育、青年健康、青年婚恋、青年就业创业、青年文化、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青年社会保障10个大方面开展活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