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13714-70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2-01-06
- 标题: 2022年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门职责
第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二、培训费情况说明
三、会议费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说明
第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第六、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表目录
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区委统战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贯彻实施区委和上级统战部的指示决定;向区委和上级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全区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推荐、选拨、考察,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民主党派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四)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五)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将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归口区委统战部领导,仍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调整后,区委统战部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六)负责联系区内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培养、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发挥作用。
(八)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的侨务工作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统战部,区委统战部挂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调整后,区委统战部在侨务工作方面的职责是: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九)统一管理对台统战工作。将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并入区委统战部,区委统战部挂区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调整后,区委统战部在对台工作方面的职责是:按照分工联系台湾有关团体及人士,负责联系合湾统左派组织的工作。开展海外反“独”促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推动台胞回祖国大陆定居政策的落实。联系、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区委会、区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统战工作。负责区台胞台属联谊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对台工作。
(十)开展港澳及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负责企业统战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区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指导区级统战系统各单位工作;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全区民族宗教事务。
(十五)负责督促检查全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落实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促进民族宗教工作有序开展。
(十六)负责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各镇、街道、区属及驻区单位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
(十七)负责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理论调查研究。
(十八)负责全区民族宗教档案、统计、帮扶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
(十九)负责全区少数民族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关系有关事宜,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二十一)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并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宜。
(二十二)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宗教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审核,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宗教活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检查,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等工作。
(二十三)负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二十四)指导宗教团体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严禁和防范任何利用宗教进行违反政策、法律、法规的活动。
(二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做好全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清真食品监管体系,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十六)承担全区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及重要资产情况如下表:机关本机名称: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性质:机关行政,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11,实有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数4人。下属事业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统战事务服务中心,编制数11,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实有在职人数4人,办公用房面积162平方米。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154.78万元,比上年增加21.2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3.75%。原因: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就业及卫生健康收入有增加,经费增加。
(二)全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119.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77.38%,较上年增加21.2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7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
2.项目支出预算: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3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22.6%,较上年无变化。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35万元,其中:
1、民主党派工作经费项目12万元。主要依据天秦区委发【2005】31号、天秦区委办【2018】67号文件,“根据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和开展工作的需要,逐步把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办公经费和调研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调整民主党派工作经费,由每年1万元增加到每年2万元”用途:加强和改进民主党派工作。测算标准区级六大民主党派,每个党派每年2万元经费,合计1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区财政拨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改善民主党派办公条件,为全区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奠定基础、创造条件,努力为党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对台工作经费项目3万元。主要依据省委办发【2008】
82号“加强县(市、区)台办建设,推动各县(市、区)台办建成有牌子、有专人、有经费的常设机构,列入预算”,用途加强对台工作机构建设,推动对台工作有效开展。 标准:每年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拨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本区籍的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3、“3.20”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依据是根据2019年天秦区委八届区委第49次常委会议一定。用途:负责维护全区宗教界和谐稳定。 标准:每年2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拨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3.20”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整体部署,加强天主教工作,为促进全区宗教界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02万元,其中:上年无结余,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23.02万元,比上年109.97万元,增加 13.05万元,增长了1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5万元,比上年16.19万元,增加2.26万元,增长了12.24%。主要原因是:分配及调入人员工资变动。
教育支出1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了100%,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的增加。
医疗卫生支出:4.32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 04.32万元,增长了100%。主要原因是:去年由社保统一上缴。
住房保障支出:7.99万元,比上年7.33万元,增加0.66万元,增长了 8.2%。主要原因是:分配及调入人员工资变动。
(四)非税收入安排情况: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06万元,比2021年0.06万元无增减变化。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1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
2. 公务接待费0.06万元,比2021年0.06万元无增减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培训费:本年度培训费1万元,上年0.61万元,增加0.39万元,增长39%,变动原因:由于分配及调入人员增加。
(三)会议费:本年度会议费0万元,上年度0万元,无增减变动。
(四)机关运行费:机关运行费7万元。上年6.3万元,增加0.7万元,增长了10%,变动原因:由于分配及调入人员增加。其中办公费2.7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费0.5万元,租赁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总金额 34.6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24项,均为集中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0.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0.23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2022年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特定项目均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中特定项目:
1、民主党派工作经费项目12万元。主要依据天秦区委发【2005】31号、天秦区委办【2018】67号文件,“根据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和开展工作的需要,逐步把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办公经费和调研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调整民主党派工作经费,由每年1万元增加到每年2万元”用途:加强和改进民主党派工作。测算标准区级六大民主党派,每个党派每年2万元经费,合计1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区财政拨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改善民主党派办公条件,为全区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奠定基础、创造条件,努力为党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对台工作经费项目3万元。主要依据省委办发【2008】
82号“加强县(市、区)台办建设,推动各县(市、区)台办建成有牌子、有专人、有经费的常设机构,列入预算”,用途加强对台工作机构建设,推动对台工作有效开展。 标准:每年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拨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本区籍的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3、“3.20”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依据是根据2019年天秦区委八届区委第49次常委会议一定。用途:负责维护全区宗教界和谐稳定。 标准:每年2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拨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3.20”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整体部署,加强天主教工作,为促进全区宗教界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1、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2、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
3、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
4、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5、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6、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7、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8、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9、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xls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