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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说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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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2-01-05
  • 标题: 2022年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说明(汇总)

目录

第一、部门职责

第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二、培训费情况说明

三、会议费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说明

第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第六、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表目录

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起草、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应急事务处理、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三)移交安置股。落实符合政策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组织实施省市下达我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士官及其随调家属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工作。

(四)拥军优抚股。承担协调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抚工作,承担不适应继续服役的残兵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工作,退役军人的伤残评定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慰问活动等。

(五)褒扬纪念股。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烈士评定审核上报和备案事项,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 1579.50 万元,比上年增加306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9 %。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全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 248.1 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 15%,较上年增加12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0.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64.8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9.28 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人员增加 。

2.项目支出预算: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1295.4 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 82 %,较上年增加255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20 %。 增减变化原因:项目支出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 1295.4 万元,

:A: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待补助金637.4万元,用途:用于2020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兵役优待补助。

B:1-4级分散供养伤残退役军人护理费50万元,用途: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共6人,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保障社会稳定。

C:高原新兵一次性奖励金38万元,用途:对2020年应征入伍的新兵大学生给与一次性奖励金,人均1万元,预计20人,从而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高原条件兵贡献的认可和关怀。

D:双拥工作经费120万元,用途:严格按照《甘肃省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双拥载体、丰富双拥内涵,确保把我区打造成为高标准双拥模范城(县)。

E: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70万元,用途: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保障社会稳定。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9 万元,其中:上年无结余,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1.1 9万元,比上年 1.1万元,增加 0.09万元,增长了 0.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78.52 万元,比上年 1273 万元,增加205万元,增长了 13 %。主要原因是: 新增项目

卫生健康支出:79.68 万元,比上年 75万元,增加4.68 万元,增长了0.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 17.87万元,比上年 15.8万元,增加 2.07万元,增长了0.2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非税收入安排情况: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0万元,比2021年 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1年 万元无增减变化。

2. 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2021年 万元无增减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21年 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培训费2.23万

(三)会议费:本单位无无算会议费。

(四)机关运行费19.29万

其中办公费3.91万,印刷费4.8万,手续费0.6万。水费0.84万,电费1.2万,邮电费2.6万,物业管理费0.95万,差旅费0.8万,维修费0.6万,租赁费0.4万,劳务费0.8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总金额 140.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其中货物 91.8 万元,工程 0 万元,服务 49 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多数纳入政府采购范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本单位新增固定资产156万元,其中房屋48万,通用设备65万,专用设备27万,家具用具16万。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A)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待补助金637.4万元。

依据1.《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待补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1]211号);3.天水市民政局、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甘肃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待补助金管理办法的意见》(天市民安发[2012]174号)。用途:用于2020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兵役优待补助。目标:实现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士兵贡献的认可和关怀。

(B)1-4级分散供养伤残退役军人护理费50万元。

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0条;2.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伤病残退役军人构建住房和护理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甘民发[2010]20号),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省财政负担50%,市县负担50%(财政直管县县财政负担50%)。用途: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共6人,目标: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保障社会稳定。

(C)高原新兵一次性奖励金38元。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印发甘肃省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和应征青年进藏服役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16]67号)。用途:对2020年应征入伍的新兵大学生给与一次性奖励金,人均1万元,预计20人。目标:从而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高原条件兵贡献的认可和关怀。

(D)双拥工作经费120万元。

依据:甘肃省实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理》细则第二章双拥模范城(县)的标准规定,双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州)不少于100万元,县(市、区)不少于20万元。用途:严格按照《甘肃省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目标:创新双拥载体、丰富双拥内涵,确保把我区打造成为高标准双拥模范城(县)。

(E)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70万元。

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民政部、财政部、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5]199号);3.民政部、财政部、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1号:用途: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目标:保障社会稳定,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2】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

【3】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

【4】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5】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6】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7】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8】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9】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xls

【10】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xlsx

【11】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xlsx

12、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目标表.xls

13、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14、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15、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分散安置的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护理费绩效目标表.xlsx

16、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原条件新兵一次性奖励金绩效目标表.xlsx

17、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规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经费绩效目标表.xlsx

18、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秦州区烈士陵园服务管理费绩效目标表.xlsx

19、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xlsx

20、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慰问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xlsx

21、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绩效目标表.xlsx

22、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23、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优待补助金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