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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文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15954-80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1-08-20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文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物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拟定组织实施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区文物协作交流工作。
(二)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区域内文物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工作。
(三)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晋等升级、全区各级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四)配合上级文物考古部门实施工程范围内的文物调查、勘探及考古发掘等工作。
(五)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文物人才培训工作。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文物保护抢救、文物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规划,文物资源调查。
(九)完成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本单位由四个部门构成:
(一)综合岗。负责日常事务,负责党群工作、会议筹备、中心财务、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文物保护岗。负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田野文物保护相关管理工作。配合辖区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管理工作。负责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晋等升级的申报工作。指导督促后街清真寺文物保护管理所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三)文物资源开发岗。拟订全区文物保护抢救、文物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文物保护单位数据库建设管理。协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保护、管理和相关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区文物系统文化产业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的活化利用,规范社会化项目申报和决策程序,积极推动文物建筑社会化工作。协调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推介文物领域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
(四)文物研究岗。组织实施全区文物保护法规、政策及发展规划。负责完善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和文物本体建筑管理、研究、开发等业务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和课题研究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文物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负责人才培训、教育等工作。
单位性质:事业管理 ,核定编制数16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025.16万元,支出总计1106.29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03.39万元、减少22.83%,支出总计734.56万元,支出减少222.26万元,减少16.73%,主要原因是在本单位2020年新项目资金支出的基础上,有上年未完结项目的预算资金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2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5.16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0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6万元,占6.8%;项目支出1031.13万元,占93.2%;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5.44万元,较上年减少88.5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本单位2020年新项目未全部完结,未完结的项目资金还未全部支出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2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303.39万元,减少22.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项目支出有上年未完结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无增长。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本年支出1106.29万元,比2019年减少222.26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新项目未全部完结,未完结的项目资金还未全部支出完。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2.65万元,占98.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3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占0.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5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2.6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无跨境业务。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未购置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无编制车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无违规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编制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耗材购置和材料印刷。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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