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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牡丹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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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703-22010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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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1-08-20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牡丹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基本职能是负责全镇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村卫生室管理和业务指导、健康教育等。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决算由天水市秦州区牡丹中心卫生院一家机构组成。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503.58万元,支出总计592.05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6.19万元、增长11.16%,支出增加159.93万元、增长27.01%,主要原因是单位工程、设备建设增加、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等原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0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27万元,占85.24%;事业收入74.31万元,占14.76%。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9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0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7.17185.63万元,较上年减少88.4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额度支付较去年显著增加,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2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35万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等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2.6万元,增长41.8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项目资金预算170.34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41万元,增长38.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等原因。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5.38万元,增长32.93%。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和当年增加项目资金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83万元,占28.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卫生室建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8.62万元,较上年增加12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209.12万元,较上年增加31.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3.16万元,增长72.14%,主要原因是单位制度改变,会议出差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0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用车根据汽车用途情况进行说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32.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6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等,因单位机构搬迁,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金额较大。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