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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014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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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1-08-20
- 标题: 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贯彻实施区委和上级统战部的指示决定;向区委和上级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全区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推荐、选拨、考察,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民主党派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四)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五)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将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归口区委统战部领导,仍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调整后,区委统战部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六)负责联系区内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培养、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发挥作用。
(八)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的侨务工作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统战部,区委统战部挂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调整后,区委统战部在侨务工作方面的职责是: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九)统一管理对台统战工作。将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并入区委统战部,区委统战部挂区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调整后,区委统战部在对台工作方面的职责是:按照分工联系台湾有关团体及人士,负责联系合湾统左派组织的工作。开展海外反“独”促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推动台胞回祖国大陆定居政策的落实。联系、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区委会、区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统战工作。负责区台胞台属联谊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对台工作。
(十)开展港澳及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负责企业统战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区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指导区级统战系统各单位工作;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全区民族宗教事务。
(十五)负责督促检查全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落实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促进民族宗教工作有序开展。
(十六)负责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各镇、街道、区属及驻区单位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
(十七)负责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理论调查研究。
(十八)负责全区民族宗教档案、统计、帮扶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
(十九)负责全区少数民族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关系有关事宜,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二十一)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并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宜。
(二十二)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宗教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审核,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宗教活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检查,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等工作。
(二十三)负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二十四)指导宗教团体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严禁和防范任何利用宗教进行违反政策、法律、法规的活动。
(二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做好全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清真食品监管体系,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十六)承担全区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全称: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为全额财政拨款(一级)的行政单位,单位编制7人,在职6人,退休4人,遗属补助1人。下设天水市秦州区统战事务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1人,在职3人,退休0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60.52万元,支出总计154.7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4.43万元、增长15.22%,支出增加10.31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5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2万元,占80.84%;项目支出29.64万元,占19.16%。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05万元,较上年较少25.85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3万元,增长15.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万元,增长26.66%。主要原因是:平时活动增加,经费增加,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1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05万元,增长23.9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69万元,占85.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活动增加,经费增加;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6万元,占10.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进社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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