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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0309-442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1-08-20
- 标题: 秦州区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任务是承担着秦州区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及管理养护任务,职责是受区建设局的委托,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天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城区内的36公顷公共绿地进行专业和日常管理。
(二)机构设置
目前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为:处机关设有办公室、财务股、生产技术股、督查股、统合股四股一室;基层单位有绿化一、二、三队、四队、五队、庭管办、车队、人民公园、花圃、苗圃、天锦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十: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贴项目绩效自评表
表十一: 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769.04万元,支出总计1743.82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13.88万元、增长41%,支出增加341.3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盘活重新安排资金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76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5.04万元,占93.3%;经营收入7万元,占0.40%;其他收入111.8万元,占6.3%。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4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9万元,占79.4%;项目支出358.9万元,占20.6%。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4.1万元,较上年增加25.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年末尚未全部结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5.04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1.9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中未统计项目资金。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4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427.70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增加造成相应的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6.6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中未统计项目资金。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4.87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丧葬费及在职人员养老金、职业年金增加;城乡社区支出1391.12万元,占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6.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项目资金增加;住房保障支出70.82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4.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0.95万元,较上年增加469.4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培训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3.97万元,较上年增加4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40.48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人均办公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绿化美化工程所需苗木、花卉及日常养护园林机械、器具。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9%。共组织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两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12万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98.43分(优);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自评得分为99.91分(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1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3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及时显9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工资补贴;二是及时如数为9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作业期间意外伤害保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未能按期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资金按期拨付。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98.43分,属于"优秀"。
“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99.91分,属于"优秀"。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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