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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市政设施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0317-695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1-08-20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市政设施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全额财政拨款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编制为100人。2020年底现有在职96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3人,技术工人68人,职员32人;退休人员65人,遗属1人。主要职能是: 主要承担着秦州区城区内现有70条主次干道、90条巷道83.8公里(其中:车行道总面积130万平方米,人行道总面积58万平方米)城市道路、3万余盏(32184盏)路灯、35公里排水管网的管理和养护维修以及城市防汛等任务;受区建设局的委托,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甘肃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负责城市道路挖掘、房屋修缮、新建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股、督察管理股、排水管理股、养护维修所、沥青拌合站、路灯管理所、路灯监控中心、地下通道管理办公室和东城、东关、大城、中城、西关、西城5个市政设施管理所。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986.97万元,支出总计1986.9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99.35万元、增长43.2%,支出增加707.38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72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24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3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45万元,占85%;项目支出261.24万元,占15%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0.29万元,较上年增加-15.45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2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62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91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3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7.1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及退休人员进社保,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2.23万元,增长5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政策性增资。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5.04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49.47万元,占86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3.7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6.93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5.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4.28万元,较上年增加383.1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1.16万元,较上年增加137.3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 。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 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
公务接待费0 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 :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政督查管理用车及工程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162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02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295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耗材、车辆保险和维修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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