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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林业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0537-608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9-08-13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林业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制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建设资金(基金)的管理和外资项目的引进开发;监管全区林业资产。组织开展全区城乡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苗圃、乡(镇)林业站、森林旅游、花卉业、经济林果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长防林”工程、市郊南北两山绿化工程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验收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制定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审批全国有林场抚育、改造等作业设计;指导全区林地、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指导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及湿地保护。指导全区林业科技、职工教育、宣传和林果业系统各类学会、协会的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林政管理、林政管理、林政稽查工作。抓好全区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秦州区林业局由局机关本级、天水市森林公安局秦州分局两个行政单位, 秦州区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办公室、秦州区果业局两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1个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构成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877.61万元,支出总计11390.3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933.16万元、增长36.9%,支出增加2797.62万元、增长32.5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87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44.22万元,占95.1%;其他收入533.4万元,占4.9%。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39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7.15万元,占34.57%;项目支出7453.22万元,占65.43%。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74.49万元,较上年增加-187.76万元,主要原因是款年度项目完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877.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3.16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9.52万元,增长68.9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390.38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52.29万元,增长76.9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5万元,占0.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28.2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1万元,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项目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8.88万元,占2.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9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节能环保支出1540.58万元,占13.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4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城乡社区支出600万元,占5.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单列项目;农林水支出8901.39万元,占78.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2.5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5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9.4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退休人员工资未纳入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7.15万元,较上年增加-10.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0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37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0.86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农林水产品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本年无绩效评价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省、市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本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本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用于对本单位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本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