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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局机关(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0541-687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9-08-13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局机关(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利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全区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区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及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镇、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
(四)实施全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河道整治,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六)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和跨乡镇、跨流域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
(七)指导和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制定全区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八)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九)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区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十)组织实施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区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
(十一)指导全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全区水利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全区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镇、街道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三)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水务局是秦州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设区水土保持站、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城乡供水服务中心、水质检测中心、水旱灾害防御站、水政监察大队、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7个单位;城乡供水服务中心下设城郊、皂郊、西川、中梁、关子、天水、汪川、牡丹、杨家寺、大门10个基层水务站。全局在职干部职工210人,其中男性144人,女性66人;行政人员30名,专业技术人员 114人,工勤技能人员66人。局领导班子设党组书记、局长1名,党组副书记1名,纪检组长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3名,党组成员1名。局机关党委下设机关、水保、水利、饮水、水政5个党支部,在职党员118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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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679.21万元,支出总计1289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33.94万元、增加10.04%,支出减少136.73万元、减少10.4%,主要原因是当新年项目增加旧的项目未完工。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679.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8.91万元,占80.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7万元,占1.7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643.29万元,占18.01%。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8.4万元,占16.28%;项目支出10794.6万元,占83.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254.2万元,较上年减少99.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03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27万元,减少0.85%。主要原因是有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271万元,增加12.91。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46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7.4,8万元,减少20.76。主要原因是有未完成的项目资金未支付。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0.0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奖励资金;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7.93万元,占1.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节能环保支出0.76万元,占0.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农林水支出12638.01万元,占97.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15.08万元,主要原因中央、省级投资增加;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4.92万元,较上年减少142.9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划转社保,公用经费163.48万元,较上年减少16.8万元,主要原因经费拨款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公务公车改革车辆划转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无变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变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4万元,公务公车改革车辆划转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变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83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单位基本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