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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大门镇人民政府(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0543-06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9-08-13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大门镇人民政府(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培育典型、示范引导、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搞好公共服务,积极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农村稳定,强化社会管理,做好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农村社会和谐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农村,建立健全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村务公开,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执政基础,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决算包括:大门镇政府本级决算和镇属事业单位决算。具体如下:
大门镇人民政府行政 行政 全额
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 事业 全额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事业 全额
综合文化站 事业 全额
动物疫病防治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事业 全额
农村公路管理所 事业 全额
财政管理所 事业 全额
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事业 全额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54.97万元,支出总计1294.8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53.76万元、增长19.50%,支出增加112.87万元、增长9.55%,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5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4.97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9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80万元,占60.07%;项目支出517.09万元,占39.93%。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82.04万元,较上年增加253.7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5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76万元,增长19.50%。主要原因是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8.01万元,增长186.9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9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8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4.26万元,增长137.9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人员工资和经费,项目资金年初未做预算,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22万元,占2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科学发展观绩效奖励金发放;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动;国防支出0.39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动;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动;科学技术支出3.99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54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2.2万元,占5.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94万元,占3.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上划社保;节能环保支出35.77万元,占2.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占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农林水支出568.82万元,占43.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交通运输支出7.84万元,占0.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动;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占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动;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动;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9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发放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员补助;住房保障支出154.28万元,占11.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了危旧房改造项目;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动;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动;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6.4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9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上划社保。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公用经费161.35万元,较上年增加92.4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所承担的公务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三公”支出相关规定,压减“三公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三公”支出相关规定,压减“三公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食堂补贴,本年度没有补贴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44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更新、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92.4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业务量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广告印刷、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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