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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0708-047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9-08-13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根据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依法开展全区各类一般性农业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全区基本农田保护的检查监督,执行农产品准入制度,保障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
4、依法开展农业生产承包经营方面的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依法开展农业植物检疫和种子、农药、农膜、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方面的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6、牵头组织全区农业等方面的行政综合工作。
7、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2018年编制数为8人,2018年年末在职人数为8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收入总计45.06万元,支出总计44.3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08万元、减少2.34%,支出减少4.19万元、减少8.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数。
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4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6万元,占100%。
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4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1万元,占100%;。
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2万元,较上年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资未发放,结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万元,减少2.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数。(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9万元,减少8.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数。(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农林水支出44.31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16万元,较上年减少2.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补发增资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2.15万元,较上年减少1.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0,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1.56万元,减少42.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其他用车根据汽车用途情况进行说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执法制服、办公耗材、办公用品。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秦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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