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天水市解放路第一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8-13 点击: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703-220743-086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9-08-13
  • 标题: 天水市解放路第一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学校主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等方面的教育。(二)机构设置

我校是一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的机构设置为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副校长(负责学校日常工作)、教导处(负责学校教学工作)、财务处(负责学校的开支与收入)、总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少先大队部(负责少先队工作及学生的心理等)。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54.41万元,支出总计94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23.59万元、减少18.98%,支出减少202万元、减少17.5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的减少和今年没有项目的收入和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5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2.41万元,占99.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万元,占0.21%。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2万元,较上年增加6.4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人员增资由于特殊原因没发放进行了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5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29万元,减少19.1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和没有项目收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29万元,增长19.1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和没有项目收入。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万元,减少17.7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和没有项目收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万元,减少17.7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和没有项目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0.4万元,较上年减少215.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奖励金等)、退休人员工资、抚恤金、遗属补助等。公用经费145.6万元,较上年增加21.2万元,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收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办公设备的购置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硅pu塑胶操场、人造草坪、计算机软件、体育用品、办公耗材、打印设备、安装LED显示屏、维修工程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