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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藉口镇铁炉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0756-10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9-08-13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藉口镇铁炉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天水市秦州区藉口镇铁炉中心学校隶属于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主要职责: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教育教学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天水市秦州区藉口镇铁炉所有学前和小学及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秦州区藉口镇铁炉中心学校系农村学区,为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单位、独立决算部门。单位核定人员编制95名,至2018年底,单位实有教职工81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00.31万元,支出总计1032.9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28.25万元、减少10.4%,支出减少198.14万元、减少16.1%,主要原因是:
1.退休费自2018年7月起,由社保机构发放养老金,人员经费减少;
2.项目资金数据由区教育局统一决算,故项目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0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0.31万元,占99.1%;事业收入10万元,占0.9%。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3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9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3.46万元,较上年增加67.4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年末未发放,结转和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9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25万元,减少11.3%。主要原因是:
1.退休费自2018年7月起,由社保机构发放养老金,人员经费减少;
2.项目资金数据由区教育局统一决算,故项目资金减少。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5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商品和服务支出、寄宿生生活补助等由区教育局统一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2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04万元,减少16.4%。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和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2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商品和服务支出、寄宿生生活补助等由区教育局统一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923.38万元,占8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9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商品和服务支出、寄宿生生活补助等由区教育局统一预算。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52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8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9.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2.62万元,较上年减少161.3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6.38万元,较上年减少40.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经费未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和取暖用煤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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