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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第三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0839-795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9-08-13
- 标题: 天水市第三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校为隶属于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管理的完全中学,正科级、专业技术型全额拨款型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教育教学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校为1个独立核算机构,未有增减变动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173.18万元,支出总计9542.2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040.82万元、增加16.71%,主要原因是异地搬迁新建校区经费拨款增加,支出减少2669.22万元、减少21.86%,主要原因是异地搬迁新建校区工程未完工,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17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8173.18入万元,占80%;其他收入2000万元,占19.66%。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54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94万元,占20.81%;项目支出7556.29万元,占79.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96.29万元,较上年增加630.9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建学校建设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12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5.70万元,增长41.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89.97万元,增长341.11%,主要原因是异地搬迁新建校区经费拨款增加。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52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08.49万元,增长15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8.49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异地搬迁新建校区项目资金支付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9239.69万元,占96.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0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新校区搬迁新建项目资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7.16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2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入社保。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69.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4.10万元,较上年减少33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奖励金和津补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49.41万元,较上年减少12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支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费、维修费、取暖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无公务车购置费, 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校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2万元、政府采购维修工程支出51.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单位撰写说明后请将红色字体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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